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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弥漫 永甸污染谁来治理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12:10 记者观察
那么,污染是否对这些珍贵物种造成伤害?我们连线北京植物专家,得出的答案是肯定的。 针对“关掉水泥厂将影响400多工人生活”之类的问题,其实,早在去年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人就明确指出,当污染影响到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时候,我们宁愿舍弃少部分人的利益,也要保护大多数人民的利益。那么,400:5000的比式,宽甸满族自治县领导难道没有老百姓会算? 专家认为,“污染是相互的,不是说离我们远就不存在了。许多污染区癌症高发,污染肯定是重要因素,有些污染的后果,现在看不出来,将来就明显了。”不少村民为减少成本用污水浇地,自己不吃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卖到城里。城市或工业污染了农村,农村反过来又在污染城市,我们应该制止这种互相的“自杀式慢性中毒”。 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法》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但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有关部门执法不严等因素,限期治理一拖再拖,治理遥遥无期,成为当前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限期治理往往长达数年,不了了之,甚至成为违法排污行为的“挡箭牌”、“保护伞”。 针对发展地方经济一说,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对生态建设的政策十分明确,发展的前提是“科学”,发展经济要算大帐,要看综合效益,不能只强调“少部分”,而忽视“多部分”。往大里说,就是对中央政策的执行不力。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明确要求,要“加大对违反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的查处力度,重点关停一批违法的造纸、水泥企业”。对于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又不能进行有效整治的企业,政府部门应该依法处理,该关停就得关停。 居民反应,每当他们要求当地政府严肃查处这个严重污染的企业时,镇政府总以水泥公司是县属企业为借口一推了之;当地政府总是强调一些貌似合情合理的理由,给以搪塞或推诿。 其实,在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2006年重点污染源名单中,永昌水泥有限公司就已“榜上有名”, 在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公布的重点污染源废气源名单中,永昌水泥有限公司又入其中,但奇怪的是该公司居然能“屹立”至今,个中端倪也许只有当事人知晓! 烟尘弥漫,永甸污染谁来治理 记者团返回北京后,就发生了一连串更为荒诞的事:有人以辽宁水泥协会的名义,向国家环境保护部反映说,记者团带队人向宽甸水泥企业敲诈;同时令人愤慨的是,有人用全国人大某委个人的名义向全国人大环资委写信,诬告记者团带队人敲诈;可笑的是又有人以环保新闻工作者的名义匿名向环境保护部写信反映记者团带队人以部领导名义压制地方领导叫企业停产。但永昌水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跑到北京找到记者团人员却说,是县里领导把事情办坏了,我们单位愿意出几十万元给你们记者行赞助。这使记者不得不想到去年八月份记者采访后,该县一个副县长打电话大骂记者:“我把你送进去了,在宽甸谁他妈敢关这个企业。”去年年末,面对我们媒体的批评,该县政府下文整顿,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整治不达标不许生产。 但是永昌水泥公司在2008年3月上旬,在企业整治没有达标的情况下,就照样恢复生产。当地居民说“其实每年在11月中下旬到来年的3月期间是水泥厂正常停产维修,当地政府不过是在玩把戏。” 2008年3月中旬,面对记者团的质疑,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却说:“那是企业偷偷生产的。”辽宁省环保局和丹东市领导听到记者团的反映后,马上责成丹东市环保局进行处理,丹东市环保局也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永昌水泥公司断电停产。第二天当地居民就来电说,厂里是停电了,公司附近的居民家的生活用电也停了。但奇怪的是,几天后,永昌水泥公司就局部恢复生产,至发稿时,又全部恢复生产。(记者观察 李天宇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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