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拟禁行人力三轮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同时禁行的还有手推车,有关方面今起征求市民意见

  增城市:

  西城路、西园路、和平路、继梅路、解放北路。

  花都区:

  新华路以北(含该路段,以下同),福宁路、站前路以东,宝华路以南,茶园南路以西,花城路以西。

  广州市区(含所指路段):

  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市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公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番禺区:

  中心城区内道路。

  

市区拟禁行人力三轮车

  制图:陈春鸣

  本报讯 记者胡军、通讯员交宣报道: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交警部门获悉,鉴于非法营运的人力三轮车、手推(拉)车在广州禁摩后大量出现,引发一系列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广州拟限制人力三轮车、手推(拉)车等非机动车上路通行,除了市区,花都、番禺、增城等部分路段也在禁行之列。明日起在全市征求市民意见。

  手推(拉)车的禁行范围与人力三轮车禁行范围相同,但车身长度不超过50cm、宽度不超过60cm的,可以在人行道内通行。畜力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都不准通行。

  另外,对于市政环卫部门用于环卫清洁工作的人力三轮车、手推(拉)车,交警部门表示,可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但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式样、标识、颜色、外观尺寸等的规范要求。

  市民意见回收时间从4月10日至24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728室收,邮编:510640。

  电邮:gzjtqzyj@yahoo.cn。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

  (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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