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北京新入行出租车司机不必再交抵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02:53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姜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可签劳动合同,也可签聘用合同;出租车企业自今年起不得再向“的哥”收押金,已收取的押金到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须退还……在昨天的“劳动合同宣传月”咨询现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四个多月来出现的实际情况,已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过渡性措施。

  《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也已经列入市人大法制办今年的地方立法调研项目,本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性文件也在制定完善中。而针对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等三类人在实际中遇到的现实难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出台了过渡性措施。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王彦介绍,针对医院等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存在用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劳动保障局已与人事局联合发文,上述单位可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据了解,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拨付经费,与编制内人员签的都是聘用合同,而编外人员则要么“无人问津”,要么签不规范的劳动合同。

  针对出租汽车企业向“的哥”收取巨额风险抵押金的情况,王彦介绍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今年起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取劳动者财物作为抵押,因此,今年新入行的“的哥”可不必再交两三万元的抵押金,而为了保持行业稳定,历史上收取的抵押金将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予以退还。

  针对全市1万多名律师大多无劳动合同,也不上保险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坦承,目前律师业实行“合伙人制”,属于资方,用人主体不明,难以用《劳动合同法》予以规范,而且律师弹性灵活的劳动时间也难以界定。“总之,律师也应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具体内容很快就会出台。”

  此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2007年年底,本市地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1.6%,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9%,全市地方企业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为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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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姜葳)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调研员李长保做客城市管理广播时明确表示,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依法终止合同,也得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李长保介绍说,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额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李长保同时强调,因此上述规定只适用于今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合同终止。“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要以2007年12月31日为界进行分段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原来的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规章中并未有相应的补偿规定,那么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并不能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此外,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均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李长保指出,这里的“1年”并非指劳动者在现任的单位上班时间满1年,或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年,而是指累计工作时间。对于有听众反映的企业因为职工休年假而扣年终奖金的做法,李长保表示此举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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