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待记者”措施并未使常丰化工得偿所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18:14 北方周末报

  给10万返1万 “大姐你辛苦了”

  在所有打着调查采访事故的“记者”中,给冯艳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中国矿业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刘帅及该站通讯员赵彬。刘、赵二人来时是在路庚元等人走后的四五天。

  一天上午,公司门卫再次通报:“有两名记者要求进厂区采访。”当然负责接待的还是冯艳。“年长的一位自称是《中国矿业报》驻山西记者站的通讯员,名叫赵彬,而年轻的一位主动出示了证件和一张名片,名片上的称谓是:《中国矿业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刘帅。他们拿出的一份调查材料,我们看完后惊出一身冷汗。这是一份非常详细的调查报告,细到当时现场一共有几个人,出事时死几个,重伤几个,何时送到医院,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等都描述得非常详细。”冯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冯艳立刻把情况向公司领导做了汇报,并把刘帅等请到了该市最豪华的晶鼎大酒店,稍事休息便安排吃饭。席间她按公司的嘱托再次提出“不要报道,体谅公司难处”等请求。刘帅表示:“可以考虑。”

  冯艳随即借去卫生间的空隙向董事长张峰做了汇报,引起了张的高度重视。不一会儿,时任公司财务经理的张士芳便把10万元钱送到了酒店。冯艳在吃完饭后把10万元钱用报纸包着送到了刘帅他们住的房间。刘帅和赵彬也没有推托,刘帅还拿出其中的1万元递给冯艳说:“大姐,你辛苦了,这点钱算我们的一点小意思,务必请你收下。”冯艳也没有推辞,随后便交还张峰。“我们的意思是只要能把他们打发走,能少1万是1万。”冯艳说,“当时公司上下都晕了,只要是来调查采访事故的自称‘记者’的,来一个就给钱,然后走人。”

  “10·08”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1个月时间内,就先后有六七拨“记者”约二三十人光顾,以不同媒体的不同方式“拿走”常丰公司现金30多万元。直到2007年1月9日《中国贸易报》山西站记者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一煤矿被打致死后,常丰公司才真正消停下来。

  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峰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证实了冯艳的说法。“当时常丰公司正与美国杜邦公司谈判项目合作,事故要是全部捅出去,会对合作带来负面影响。我们不惜花钱封堵所有来人的口,为的也是企业的生存。”张说。

  但事后,依据前来调查采访“记者”所留下的信息,常丰化工方面查询发现,前来“采访”的六七拨“记者”中,有90%以上竟然都是假记者。而《中国矿业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刘帅留下的信息恰恰是最真实的。

  “多数来的‘记者’都操山西口音,大多打着国家媒体记者站的旗号,无一家区内媒体。”冯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媒体的形象在我们心目中已大打折扣”

  “10·08”人身伤亡事故瞒报所采取的“款待记者”措施,并没有使常丰化工有限公司得偿所愿。

  一封由一位丰镇市民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的署名举报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举报信反映常丰公司事故造成6人死亡,而乌兰察布市和丰镇市两级安监部门却瞒报“死亡2人”,存在严重渎职行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对丰镇市“10·08”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检察院在查常丰公司事故后的往来账目时,发现有30多万元的不明支出,至此,“记者受贿案”终于浮出水面。涉案的刘帅和赵彬一审被分别判处了7年、6年有期徒刑。

  本报记者致电中国矿业报社,试图寻求该报针对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刘帅因受贿被判刑一事的表态,该报一位杨姓副社长证实,刘帅确是该报驻山西记者站的记者,但属于记者站聘用人员。

  随后本报记者于4月2日下午和4月3日上午两次致电中国矿业报社王社长,其均以“正在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与此同时,在本报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正常的采访行为多次遭到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包括工人在内几乎所有人员的抵触。

  “事故发生后大批的真假记者蜂拥而至,自从那次事故后,媒体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大打折扣。”采访中,常丰化工相关人员表示。

  就在本报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一张崭新的通知被张贴在了常丰化工门房的玻璃上。通知的内容为:“凡外来企业、事业单位媒体及其它部门或个人以及业务单位来公司,一律凭会客单进入,并先与被访部门或人员联系,征求意见,经同意接见后方可进入。”

  一名门卫指着刚刚粘到门房玻璃上的通知硬生生地对本报记者说:“你站到大门外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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