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突破“城市病”障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2日00:45 21世纪经济报道

  户籍改革:突破“城市病”障碍

  《意见》另外一个最大的看点,是户籍制度改革。

  自上世纪90年代起,全国部分省市开始渐进推行户籍改革,放宽城市准入门槛。但由于基本属“单兵突围”,相关配套政策没有跟进,农民转成居民后还是享受不了相应的待遇,户籍改革普遍陷入“深水区”。

  本来人口规模已位居全国城市第四位的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更面临挑战。成都市委副秘书长金嘉祥说:“要让农民跟市民一个样,首先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而户籍问题,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

  以往,成都农民向城镇集中主要分3种类型:在5个中心城区建设完全与城市接轨的农民新居工程;在郊区以重点镇为主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城镇新型社区工程构成重点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边远丘区山区,根据区情适度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结合城乡一体化举措,成都的户改新政重在解决“农转居”后农民的后顾之忧,防止“城市病”。

  2006年10月,成都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综合来看,其主要的突破有:租房买二手房可入户;大专生有单位就可入户;城镇新型社区可办国土证等。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副教授解志勇曾经评价:“成都户籍制度改革走出‘单兵突进’的困局。这些措施为使城乡户口‘附加值’趋于平等创造了条件,使转变身份后农民的利益和待遇有了切实保障,也促进了原来二元结构形成的歧视渐渐消解。”

  但是门槛依然存在。何健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阻碍他们向城镇转移过程中在户籍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租房入户政策要求应具有合法产权房屋或者租赁指定的房屋,而且租住时间要达到一年以上。”

  因此,本次《意见》中,将个人租赁性住房纳入到可以登记入户的范围,且无租住时间的限制。

  按照何健生的解释,只要满足租住房屋有私人产权、成套房屋一房一户和房主本人同意三个条件,租住房屋的住户就可以在成都入户。

  “这样,彻底的打破了用货币筑起的农民向市民转变的障碍,实现了农村务工劳动者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迁徙,使户籍登记和居住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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