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教育部门资助拉萨暴力事件受损家庭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3日19:46 新华网

  新华网拉萨4月13日电 (记者 颜园园)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教育部门近期出台政策对“3·14”事件受损家庭学生进行资助。

  据介绍,受助学生对象必须具备3个条件,属于“3·14”事件中的受损家庭学生;经工商或民政部门认定,并出具确认书;属于在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对于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仍将执行相关规定,全部实行免费教育;高中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中职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并按照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其生活补助;本专科学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并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其生活补助。学校审核后将材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拨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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