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如何流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01:08 民主与法制时报

  文物如何流失?

  杜敏在法院受审时说:卖给我东西的人不会盗古墓葬,他们也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那么,文物是从哪儿来的呢?

  经调查,杜敏经手的文物除了各地的古玩市场,主要来自3个地方——安徽寿县古仓陵城遗址、山东小邾国国君颜友墓葬和河南邺县许令公墓。由于这些古墓葬遗址出土的文物未得到有效保护,致使杜敏团伙轻易得到了许多国家珍贵文物,其中不少已流失境外无法追回。

  寿县在历史上曾经非常繁荣,战国时期曾是楚国国都,这里光是地下的古墓就多达80座。曾经出土过体积仅次于司母戊方鼎的楚大鼎和大量楚国金币。郦道元《水经注》中提到的仓陵城遗址,就在寿县境内,在商周时期,这里曾是淮河边的繁荣古城。2000年,寿县人宋某、柴某、孙某承包了一段淮河水利工程,施工中推土机推出了一批商朝晚期的青铜器,引起轰动。宋、柴、孙3人将其中的大部分据为己有。因是寿县老乡,杜敏很快知道此事,他以108万元的价格从3人手里收了大小文物12件,卖给香港人,得款542万元,其中仅一件青铜觥转手就卖了300万元。

  2002年初,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东江村村民在一个台形高地处取土时,挖出了铜瓶、大鼎之类的青铜器。司马迁所著《史记》中多次提到的春秋时期的小邾国,史学界一直争论不休是否存在,通过考古发掘找到了实证。虽然枣庄市文物部门得知此事后立即对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但墓葬在,发现之初就遭到当地群众哄抢,许多稀世珍宝流落到民间,其中大部分通过转手到了杜敏手里。他又将这些珍宝分批卖给了澳门文物贩子,除少数文物被国内公司以近2000万元的价格购回外,其余部分流失海外无法追缴。

  据参加侦破“3•25”案的刑警分析,现在的文物犯罪往往以一种网络化的形式存在。这个网络最基层可能就是盗墓贼。从盗墓分子,到在基层收购文物的小文物贩子,然后到比较大的文物贩子,再到一个地区之内能够控制整个文物买卖的大文物贩子。最后由大文物贩子和境外走私分子联系,把文物走私出境,倒卖走私文物的网络就是这样编织而成。杜敏在这个犯罪网络当中,就是大的文物贩子、核心力量。只要杜敏的下线发展到哪个地方,客观上就会形成一条走私倒卖文物的通道。

  在这样一个倒卖文物的地下网络中,一件珍稀国宝,从出土到被走私出境,只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

  据黄恩生、马长生等几名国际文物贩子供认,在长达10余年的走私活动中,在携带文物出关的过程中从未失过手。他们走私文物出境的方式也十分简单,主要有3种方式:一、自己携带出关。马长生说,自己可以随便将文物放在挂有两地车牌的凌志车后备箱中大摇大摆地带往港澳地区。二是通过“文物带工”出关。由于文物走私贩卖猖獗,一些专门携带文物出关的“文物带工”也应运而生,此案中的大部分文物通过此方式出关。三、通过菜农出关。文物贩子将文物交给经常往来内地和港澳地区的菜农,让其将文物放在菜农的背篓中,每次付给菜农100-200元报酬,文物贩子尾随其后。这种方式走私文物出境的“成功率”也非常高。

  “3•25”专案组共追缴和扣押各类涉案文物563件,其中国家一级珍贵文物13件、二级珍贵文物32件、三级珍贵文物83件、一般文物289件。但在犯罪团伙长达10年之久的涉案文物中,这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文物流失到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家。成批的珍贵文物被走私出境,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教训。如何堵住文物走私出境的通道,加大打击文物走私力度,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从重量刑,

  严惩文物贩子

  我国《刑法》对倒卖文物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是有期徒刑10年,一些文物贩子对此特别熟悉。有的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公然叫嚣“只要我不走私,能判我多少年?”同时文物贩子们在犯罪过程中就作了精心准备,每次作案后都将大笔的财富秘密转移,执法机关很难从源头上彻底将他们“打死”。

  “很多我认识的人,或者在哪个地方被抓起来了,当时东西没收了以后,过一段时间,罚点钱就放出来了。”杜敏坦言,“所以做我们这一行的,心里都有底的,不怕会被判重刑。”

  令杜敏想不到的是,做了10多年的文物交易,最终被判以重刑。2004年7月20日,省高院终审判决,以走私文物罪和倒卖文物罪依法判处杜敏、黄恩生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处以有期徒刑13年至2年不等。

  而此案的最后一名成员王凯也即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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