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后负责某工程仍配专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07:32 北方网

  从广胜寺镇提拔上来以后,段春霞不仅担任尧都区副区长,还同时兼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一职。不过,2007年5月11日,山西某媒体率先将广胜寺镇曹生村的黑窑场曝光,到7月下旬窑场打手衡庭汉等人在湖北落网,段春霞仅在副区长岗位上干了不到3个月就被撤了下来。

  关于段春霞,广胜寺镇政府一位干部这样评价:段为人和气,工作能力强,尤其在村镇规划、拆迁等方面,成绩突出。

  目前,广胜寺镇政府前的圪垌村除了一小片房屋还没拆之外,大多地方都已成为镇总体改造的一部分。“拆迁是最难搞的,她都顺利地搞下来了。”这位官员说,段春霞刚提拔就赶上黑窑场事件,试用期都没完,“有点可惜,运气实在不好”。

  难道仅仅是运气不好么?根据山西省对黑窑场一案的通报来看,时任广胜寺镇党委书记的段春霞是要负领导责任的。黑窑场场主王东记从2002年起任曹生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前就建起了黑窑场,而在段主政广胜寺镇期间,包括曹生村王东记黑窑场在内,镇上还有多个,直到王的黑窑场被曝光、查处,镇上多个黑砖窑才被迅速取缔。

  去年被撤职的曹生村原主任赵丑女介绍,在王东记的黑窑场被取缔之前,曹生村以及镇上很多村都有类似的窑场。但没听说谁被取缔过。曹生村虽与镇上不远,但段很少来村上,每次都是去3月18日的广胜寺庙会,才偶尔来村上看看。不过,对赵丑女来说,段给她最深的印象是“干练、工作能力强”,那时之所以没有发现王东记的黑砖窑是因为砖窑太偏僻的缘故。

  从去年临汾的处理情况来看,数十名干部中,仅广胜寺镇的干部就占到了一半以上,这对于时任镇书记的段春霞而言,是难辞其咎的。

  区委凌晨开会突击任命?

  段春霞被撤职后,尧都区政府很多干部在一段时间里很少见到她。直到当年9月,段春霞重新以临汾二中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后,大家才恍然大悟。

  接着,到今年3月,又在没有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被任命为了尧都区区长助理,从而成为自黑窑场事件之后,第一个在处分受限期内被起用的党政干部。

  也许看到其中的问题所在,不久,即有人在网上发帖表示不满——“临汾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曾明确指示,尧都区和洪洞县在新任书记到任前,不得提拔干部,人事冻结”,组织干部原则上也有对撤职国家干部在2年内不能任用的明确规定,但是尧都区领导于3月5日凌晨1点强行召开区委会议,任命段春霞为尧都区区长助理……这一做法否定了中央和省委对洪洞“黑砖窑”事件的认定,有悖组织任用干部原则。

  对段春霞的任命,尧都区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李伟称,任命文件已于3月初下发。不过该任命临汾市委知道不知道他不太清楚。他介绍,段春霞任副区长时是区县级干部,“撤职按规定也只是降一级,不可能一下子降到普通科员”。至于能否在撤职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重新任命,李伟称,这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就李伟的说法,记者查阅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该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才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由于段春霞在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时并没有经过公示环节,因此在调查中一些基层干部颇有微词。对此,李伟解释,段春霞系区管干部(即区委有权决定任命),在经过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无需公示。尽管记者再三要求看一下任命文件,都被其以内部文件不便对外加以拒绝。

  当地传言,段春霞复出是尧都区委于3月5日凌晨开会突击任命的。对此说法,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杜敏付之一笑。他介绍,段春霞被撤下来后,因为以前搞拆迁工作很不错,所以暂时协助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小平在二中负责扩建工作,但区委没有对其任命任何职务。

  这次段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是区委常委会研究过的,被撤后,段春霞是正科级,现在的区长助理也是正科级,并不算提拔使用。而对记者提出的段春霞究竟是由谁提议任命、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召开常委会进行的任命,杜敏却不置可否。

  重新起用之后的担忧

  按说,段任副区长仅3个月,并未满足一年试用期的要求,因此,最终并未正式得到副区长职务任命的段春霞,在撤职后8个月再次被任命为区长助理,实在令人疑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党政干部的任职实行的是任职前公示制度。段春霞被撤职后,并未按照组织程序给予新的职务任命,因而要作为一个政府公务员,任职区长助理,显然需进行公示,怎么能区委常委们开个会就任命了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尽管区委组织部解释,任命段春霞为区长助理并没有提升其级别——即撤职后降为正科级,但是,对没有完成试用期、撤职后又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的段春霞来说,突然被任命为区长助理,难道不是职务上的变相升迁吗?

  更值得注意的是,该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如段的被撤职),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未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才可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才可以“不受原处分的影响”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

  据了解,去年因黑窑场事件被撤掉的镇党委书记许金铁,一直在家,并没有新的任命。而该镇党委书记的位置也至今空着。尧都区组织部长杜敏称,据他所知,目前除了段春霞之外,当时被处分的党政干部都还没有新的任命。

  就段春霞任职区长助理一事,记者来到临汾市委组织部采访。办公室主任安海清表示,还不知道段春霞的任命情况。

  “段春霞任职了,后面很快就会有更多的被处分干部重新回到各级领导岗位,这是对干部惩戒制度的一种挑战。”临汾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说,没有公示,显然就使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易受潜规则的影响,而缺乏民主监督,又会导致买官卖官和“带病”提拔的滋生。

  还会有被处分干部复出吗?

  从段春霞的任职来看,虽无法判断官场潜规则是否在其任命中施加了作用,但不进行公示、超越处分受限期任命等做法,显然违反了党政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它使得干部任免处于一种暗箱式的操作过程中,既有违干部任免要经有关组织部门考察以及集体决定的正式程序,也会令地方人事任免渐趋成为地方政府、党委的私密活动,不利于政府的干部管理以及作风建设。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段春霞之后,其他尚处于被撤职、受处分状态的党政干部公务员该怎么办?会不会出现大规模被处分干部的集体“回朝”或“曲线就职”?当段春霞突然任职成为一种苗头的时候,党政机关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惩戒力度便无形中弱化,继而伤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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