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校园安全管理升级幼儿园等门口全天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02:20 新闻晨报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大门口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24小时进行录像。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规范》已正式发布,将于本月28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规范由北京市公安局、市教委联合起草,由北京市质监局发布,是北京市首部针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制定的强制性地方标准。新规范规定,从本月28日起,北京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界的主要出入口(大门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24小时进行录像;周界非主要出入口应安装防入侵报警器;周界围墙应采取相应的物防措施,必要时设电子周界报警设施。

  针对学生宿舍区,新规范要求,宿舍楼、区的主要出入口和主要通行区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设置电子巡查点位,在适当位置安装主动报警求助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时巡查。

  规范要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报警信息应能即时传送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上级管理平台。报警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录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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