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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强征商业广告牌引争议 政府将补偿广告公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05:38 大河网-河南商报
已“变脸”的公交候车亭商报记者 陈亮/摄 商报讯(记者 邵振纲)4月10日,洛阳第二十六届牡丹花会开幕,为了给此次盛会营造良好气氛,洛阳市政府强行征用了市内的公交车候车亭商业广告牌,以发布牡丹花会公益广告,此举引发很大争议。 为了使广告公司的损失降至最低,昨日,公交候车亭产权所有人——洛阳市公交总公司负责人说,他们将对公益广告的制作费、电费以及商户广告损失费进行统计,认真核算后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提出补偿意见后,将对广告商的损失予以补偿。 借公交候车亭发公益广告 4月2日上午,洛阳市太阳升、烽火、大东方、夏果等10余家公交媒体广告公司的老总,赶到洛阳市公交总公司开会。 会上传达了洛阳市公用事业局的一份文件,就是《关于认真做好公交媒体公益广告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在这则通知中,政府部门要征用所有洛阳市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和的士候车亭广告牌,各广告公司须在4月9日晚12时前,将商业广告更换为牡丹花会公益广告画面。 据了解,这次征用涉及12家广告公司的近2000块广告牌。 90%候车亭广告牌“变脸” 按照通知要求,所有涉及的广告公司都以最快的速度执行了“命令”,几乎所有的公司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 4月10日,洛阳全城90%以上的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全部变成了牡丹花会公益广告画面。 但一些公司在做完以上工作后也提到了损失补偿问题。他们认为,自己已和一些广告主签订合同,如果就这样撤下一个月的广告,广告主会向他们“兴师问罪”。此外,这一个月的空当,广告公司的收益也会受损。他们希望政府能拿出合理的补偿措施,以将他们的损失降至最低。 政府承诺将补偿广告公司损失 昨日,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王建都说,征用广告牌一事,引起了各方关注,相关部门于4月12日组织广告公司座谈,并对事件作了处理。 洛阳市公用事业局提供的文字材料写明,政府部门对广告公司完成了公益广告制作任务、理解和支持政府行为表示感谢。与此同时,公交总公司将对这次公益广告的制作费、电费以及商户广告损失费进行统计,认真核算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提出补偿意见后,将对其损失予以补偿。 据悉,目前洛阳市公用事业局的情况说明已经上报至洛阳市委常委办公室,“很快会有一个圆满和明确的答复。” 公益广告发布有望规范 洛阳市委副秘书长史运升说,解决此事件后,政府部门将考虑建立公交公益广告制作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公交公司与广告公司之间关于公益广告的合同。公益广告做多少、什么时间做、占的比例多大、政府如何补贴等等,都将设定一个制度,用明确的条款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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