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负福利”住房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12:21 南方都市报

  由政府房政部门兴建,以贫困(低收入)为唯一分配条件。此种制度在西方普遍,在剧变前一些东欧国家也有。但我国从未有过。国共鼎革初,政府曾把一些没收房交由房政部门安置社会贫民,但从未新建此种住房。此后用房政经费维修旧房且远不足。国家的住房建设资金都拨给“单位”,按“负福利”原则实行“单位分配制”:有特权的“好单位”收入高房子更好,无特权的“差单位”收入低住房差(往往无房)。在单位内部同样按“负福利”原则:官大工资高,“住房待遇”更高;官小工资低,“住房待遇”更低。而最穷的农民和“无单位者”不仅完全没有分房资格,自己盖个“窟”也被指为“私搭乱建”而要被惩处,处于典型的“无福利也无自由”状态。

  后来我们搞住房改革“取消福利房”,其实是把过去的“特权房”予以变现、赎买。真正的“福利房”制度,我们过去从未有过,现在也不是“取消”的问题,而是要新建一套前所未有的福利房制度。

  不要让中国农民再做“两栖人”

  中国其实也有“贫民窟”,但更多的“进城农民”无疑还是住在工棚里。中印工业化进程都导致大量农民进城,但不同的是:印度农民往往卖掉土地,举家进城后占地搭建简易住房,形成为人诟病的“贫民窟”。但是这些新移民相对易于在城市建立家庭生活,同时形成社会保障压力。而中国农民没有地权,不可能卖地,但可能被“征地”而赤手空拳流入城市。他们不能在城市占地,政府不许建立简易住房,又租不起更买不起常规住房,造成大量成家的新移民只能在城内过集体生活,形成表面上比贫民窟好看的集体宿舍(工棚),并把家庭留在农村,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扎根于城市,通常在“出卖青春”之后便回乡度过余生。中国因此表面上避免了贫民窟问题。

  我记得重庆有个官员说过,重庆“永远不会有贫民窟”,原因是中国农民习惯做“两栖人”,不像你们印度人喜欢全家进城。恰恰就在这个城市,2007年3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项调查中,有5%的男性民工坦承自己找过“小姐”。调查还显示,已婚夫妻打工而两地分居,长期没有性生活时,24%的男性、33%的女性“整夜睡不着”。39%的男性、55%的女性民工通过“给家里打电话”来度过漫漫长夜。调查报告指出“这说明,性压抑已经成了民工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35岁前没有家庭生活,35岁后没有社会保障”长远下去会怎样?别的社会问题且不论,请看奇文《亲子鉴定与文化问题》:中科院北京基因组司法物证鉴定中心2005年共做了3000例左右的亲子鉴定,其中680例鉴定为非亲子,比率达22.6%。而其中农村例子中非亲子率更是“有点惊人”,高达将近50%!今后我们的社会基础、文明基础、人伦基础会如何变化?

  其实这样的问题在中国的其他城市也非常多,我觉得,重庆最近搞的城乡统筹改革非常之有意义,我也希望重庆的城市化能开创一个新的模式。我要讲的是,重庆的城市化如果在城市里出现贫民社区,我不会批评它,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难免的现象,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对政府有足够的理解。可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重庆又多出几百万的两栖人,我觉得这个问题可能要比有贫民社区更严重了,尤其是现在的农民工子弟发展到第二代的时候,问题就更严重了,因为第一代还可以说他们是两栖人,第二代还让他们当两栖人吗?

  现代城市新移民的问题,没有尽善尽美的解决方式,但是我们知道,有一些方式是应该避免的,老实说,像索韦托那样的方式,很多人就认为是非常不人道的,但是我认为,索韦托毕竟还是给了黑人一个在城市里成家立业的条件,我们现在不能给他们提供廉租房,我们也不允许他们在城市里自己盖起类似棚户区,而且我们还要整顿城中村。现在整顿城中村,大家讨论的都是如何给城中村原来的户籍人口以更多的补偿,拆迁补偿往往都是给房主的补偿,但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基本上不考虑租户的利益。其实城中村的改造,最大的问题是这些租户都去了哪里?这些租住城中村的农民工去了哪里?

  城市新移民,一般来讲,或者给他自由,或者给他福利,或者二者都给。二者都不给,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我们会看到一些所谓的好处,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负作用很大。中国最应该警惕的不是什么拉美化,中国怎么会拉美化?中国现在正在奥斯曼化,怎么防止这个现象,这是大家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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