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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双腿被火车碾断续:铁路愿赔300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06:55 重庆时报
刘珊的家属带着相关证据离开法院。本报记者 李文彬 摄 本报讯(记者 龚予)16岁的少女刘珊被火车碾断双腿,向达成铁路公司索赔89万。记者从重庆铁路运输法院获悉,昨日,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正式交换了证据。据悉,双方有意庭外调解。 刘珊出生在山东省沂蒙山区平邑县农村,小时候父母双亡,被外婆抚养,外婆去世后,又被王姓夫妇收养。 据刘珊的男友刘光海介绍,去年3月24日,刘珊随他回自己老家忠县后,独自去万州培文赶集,返回途中被两名男子侮辱,还被灌了迷药,随后,又被人拖到了附近的火车站,扔到一列开往成都的火车上。当火车抵达梁平车站时,她准备下车,当时列车还没有停稳,后面有人推了她一把,她掉下去了,双脚恰巧搭在铁轨上,车轮碾过她双腿…… 刘光海说,出事后,梁平火车站和达成铁路公司按铁道部1979年发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表示愿意赔偿300元。去年9月,刘珊的律师段茂兵将达成铁路公司起诉到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索赔医疗费、假肢费等85万余元。 今年3月26日,重庆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但刘珊临时增加的4万元医疗赔偿金,遭到被告律师的异议,法庭决定推迟审理。 昨日上午,法庭通知双方律师到庭交换证据。据刘光海透露,除双方交换证据外,对方也提出了庭外调解的意见,他们也表示愿意,但赔偿的具体金额将在下周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后再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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