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别让粮食新政戕害农民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21:03 红网

  商务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供港粮食及其制粉的出口管理。除了确保香港市场稳定供应,通知还特别强调,供港粮食及其制粉出口许可证仅限用于对香港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产品出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有关出口许可证的备注栏内需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的字样。(4月16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自去年年底以来,国家在限制粮食出口上,颁布了一系列新政:先是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从去年12月20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共涉及到84个税则。没过几天,财政部又接着发布了一项新的税收政策,决定从今年起将对原粮及其制粉征收暂定关税,期限暂定一年,且税率由5%—25%不等。

  现在,商务部再次出台政策,防止企业以曲线的形式,通过香港转口出售价格日益上涨的粮食,如此超密集地出台公共政策,近年来实属罕见。

  我想,国家之所以出台一套税收组合拳以及行政手段,是基于两种目的。一方面是国际市场大米等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扬,导致了这厢(政府)大量进口粮食,而那厢(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背景下,又拼命大量出口粮食的怪状。现实也印证了这点:根据中国海关近日发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大米出口数量同比增加39.4%,出口金额同比增加47.4%。另一方面,利用税收调控手段,来防止国内明显的通货膨胀。

  然而,让笔者担忧的是,国家连续出台粮食新政,无非是想控制居高不下的粮价,以及针对世界性的粮食涨价,但这很可能会误伤粮农,使农民利益受损。

  其实,在一片“涨”声中,农民并非是直接受益者,相反,他们的利益却受到双重剥夺。作为生产者,不仅农产品价格上升的利润大部分被留在流通环节而非农民手中,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农资涨价侵食利润。根据央行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前三季度,全国主要农产品生产价格同比上涨17.4%,农料价格同比上涨6.4%。农资的涨价已经抵消了37%的农产品涨价幅度,而且农资的涨幅正呈现加快趋势。此仍是第一重剥夺;作为消费者,由于农村的CPI(消费者物价指数)远远高于城市,具体表现为,食品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过高、农村食品价格涨幅过高,使得农民在本次食品主导型的通胀中,反而被深深套牢。这是第二重剥夺。

  可以预见的是,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国家再用税收政策来控制粮价,以及限制企业出口粮食,尽管能稳定食粮者的人心,但不能真正有效解决粮价上涨问题,而且还会带来负面效应。这就是,如果农村农民种植成本日益增长,粮价过于偏低,那么,农民就没有种粮的积极性,进而放弃种植,从而导致恶性循环。

  因此,笔者觉得,国家在出台粮食新政的同时,要切实保障好农民利益,毕竟农民是粮食出口的主要受益者。一方面要做好宣传工作。尤其是粮食主产区那部分农民,因为,他们是直接利益受损者,相关部门要对他们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绝不能让他们对种粮失去信心和决心。

  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农业补贴机制。不但要对种粮户进行补贴,更为重要的是,要继续加大对农资产品的补贴。尽管从中央政府到地方主管部门,2008年的农资补贴资金创下了历史纪录,但分摊到每亩农资补贴资金仅为13元,与今年肥料价格大幅度上扬相比,这个数字显然微不足道。

稿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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