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监控探头 要有醒目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13:30 BTV《特别关注》

  文稿作者:元伟

  写稿日期:2008-04-16

  【导语】现在在北京,很多公共场所都安装了监控探头,以前它们都比较隐蔽,您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被拍了下来 。从今天起,有一种标志将出现有监控区域的地方,给您提示。

  【正文】今天上午,记者在翠微大厦的入口处见到了这种提示标志,标志的符号为摄像机图形,文字内容为“图像采 集区域”并配有英文注解。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使用单位可以根据不同的安装场合进 行选择。据了解,标志主要适用于安装摄像机探头的公共场所和区域,如商场、宾馆、体育场馆、银行、写字楼等。

  【同期】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保安技防管理处处长初京

  在出入口的地区和比较醒目的地方来进行安装

  【正文】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 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应当设置标识”,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将图像系统标志写入了法规。标志的设置,除了有震慑违法犯罪人 员预谋犯罪的作用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

  【同期】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保安技防管理处处长初京

  也是个人隐私的保护的提示这是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当你进入图像采集区域的时候提示你你认为你的个人隐私的 行为就可以避免了

  【正文】在翠微商场,一些顾客对于设置这样的提示标志纷纷表示支持。

  【同期】顾客

  我觉得这个标识非常好以前对这方面的概念和意识都不太强通过这个以后使我们对这个有一个更好的了解

  起码有个知情权吧在监控这块

  【正文】据了解,从今天起,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公共场所开展图像信息系统标志设置工作,力争在五月底安装完毕。

  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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