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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4家企业污染环境受查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06:00 山西新闻网
省环保局正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要求相关企业尽快进行整改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薛琳)煤场没有防尘设施,扬尘污染严重;含油废水不经处理就直接排放;生产废水溢流于生活污水管网,形成渗坑污染农田……今日,记者从省环境监察总队了解到,临汾市4家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遭到群众举报,省环境监察总队现场核实后,依法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原煤、精煤堆放场地没有配套防扬尘设施,扬尘污染非常严重,而且原煤破碎系统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粉尘超标排放;山西太岳焦化有限公司存在焦油回收和化产品工段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含油废水没有经过处理就随电厂冷却水一同外排的,焦粉筛分系统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筛分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等问题。安泽县红星联营煤矿井扩建项目没有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矸石堆放场地也没有按照“三防”制度建设。 在举报中反映的曲沃县一家糖厂的污染,实际上是天泉淀粉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在试生产期间,事故池没有按照试生产批复要求建设,导致生产废水溢流于生活污水管网,外排于厂区西墙外农田,形成渗坑造成污染。去年8月2日,临汾市环保局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此问题,下达了停止试生产的通知,此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仅渗坑废水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而且又于3月12日擅自恢复了试生产。对此,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立即停产治理通知书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局已责令临汾市、安泽县环境保护局及时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采取区域综合治理措施。同时,要求所涉企业按相关要求尽快进行整改,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并补办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目前,省环保局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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