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同行(Together)”项目参与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9日09:42 新浪环保

  1、每一个参与合作的工商企业或金融机构需要同气候组织签署合作协议,表示愿意遵守气候组织的原则,同意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导责任。已经是气候组织成员不需要再签署。

  2、提供并宣传节能减排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发布新产品或服务,能够影响改变消费者现有行为,减少这些行为对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降低碳排放量。

  • 产品或服务带有一定激励性质,能够切实影响或改变向费者现有行为,比如打折、简单易行、易于接受。

  • 切实可行,真正有效的减少碳排放量。

  • 实践结果能够被测量,通过真实数据变化来反映活动是否有效。

  • 每一个合作成员需要提供活动相关数据,以便进行项目评估和成员之间交流。

  [注:“低碳同行”项目核心是为消费者提供尽可能多的节能减排的最佳实践。]

  3、品牌使用

  “Together”、“低碳同行”标志使用范围:

  • 项目成员举行活动向消费者介绍活动内容

  • 项目成员做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活动,但不属于认可的“低碳同行”项目活动中,不得使用此标志。

  • 项目成员只能按照认可的产品销售方式和服务方式将产品和服务出售给消费者时才可以使用此标志。

  • 项目成员使用此标志出售新的节能产品和服务时,需要重新得到认可。

  4、宣传方式

  在“低碳同行”项目的重要宣传国内公关活动中,需要各个成员向公众舆论介绍自身的项目相关活动内容。项目成员须把“低碳同行”纳入各自的市场营销战略和媒体计划中,并使用专款向公众介绍自己所提供的低碳产品和服务。

  5、声明和付款

  各参与方只有在签订共同声明并且支付相应的成员费用后才能成为“低碳同行”项目成员。

  6、资金捐赠

  目前“低碳同行”项目计划一期实施三年,未来远期的计划将与各成员一起定期评估后确定。因此,各成员需要在同意合作之初一次性做出3年的资金资助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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