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政府:收回公交经营权非否定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06:18 长江商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权义)昨日,十堰市政府就收回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该市市委宣传部发布了一个通稿。该稿件由十堰市外宣办发布在十堰市政府网站上。

  收回:收回经营权别无选择

  十堰市政府称,1 月12 日到4月15 日,两度发生市区公交全线停运,导致职工不能正常上班,市民不能正常出行,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这两次全线停运,充分反映出目前的公司经营者已经不能对公司实行有效管理,不能维护企业的稳定和正常的营运秩序,不能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公共交通服务。

  该市政府还称,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是别无选择的选择。

  现状:公交经营井然有序

  十堰市政府称,收回特许经营权完全是从民生的角度出发,从满足广大市民的正常出行需求出发的,是政府职能的归位。

  目前,市公交公司生产、经营、调度有序,27 条线路、368 台公交车运营正常,全体公交职工情绪平稳,服务热情,公交经营井然有序。

  改制不等于否定城市公交改革

  十堰市政府称,2003 年市委、市政府推进市公交公司的民营化改革的愿望和初衷都是好的,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也符合十堰公共交通的实际状况。

  公交公司在民营化,为十堰公交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有益的探索,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政府收回特许经营权不等于否定城市公交事业的改革,更不等同于回到国有国营的老路上。

  未来:组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十堰市政府称,对现经营者依法收回公交特许经营权,是恢复公交秩序,保证广大市民正常出行需求的第一步。

  十堰市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国有资本控股、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投资管理体制,以保证政府对公益事业的有效监管。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公交优先的政策,加大对公共交通事业的投入力度,尽最大可能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市民称政府应消除负面影响

  昨日,在十堰街头,记者采访了近50 名市民,被调查者普遍为十堰市政府收回特许经营权表示称赞。

  市民称,无论本地市民还是游客的出行都受到了停运的影响。

  市民还称,停运事件对十堰市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十堰市形象必然受到难以估计的损失。市政府应该及时消除这些负面影响,挽回十堰形象。

  张朝荣提出听证

  十堰市公交公司董事长张朝荣表示,今日向建委提出听证。张朝荣称,第三次司机停运以后,市政府组织临时党委负责公交公司工作。由于没有解决好职工劳资纠纷再次引发停运,十堰市政府不应该将责任推向公交公司。

  张朝荣还称,既然十堰市建委告知其可以提出听证,他不会放弃这项权利。如果听证会没有保障他的合法权利,他还会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利益。

  ◇事件回放

  2008年1月12日,十堰全城公交司机今年首次集体停运。

  2008 年4 月15 日,十堰全城公交司机今年第四次集体停运。

  2008 年4 月15 日,十堰市政府宣布收回公交特许经营权,全面接管公交公司。

  2008 年4 月16 日,十堰市公交司机恢复营运。

  2008 年4 月17 日,十堰市建设委员会向公交公司老板送达《听证告知书》。

  2008 年4 月20 日,公交公司老板提出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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