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维护自己著作权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10:22 新世纪周刊

  与北新的版税之争

  文化研究者陈明远认为,鲁迅和北新书局的版税之争,是20世纪20年代末中国一场典型的著作权案例。鲁迅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也为后代“爬格子”(自由撰稿人)的同行们树立了一个范例。

  鲁迅到上海后,完成了向“爬格子”的转变,经济来源主要靠着稿费、版税和编辑费。

  鲁迅的书一直交由北新书局出版,《呐喊》、《中国小说史略》、《彷徨》、《华盖集》等等都出自北新书局。即使他到了全国出版业中心的上海,仍然把书交给北新书局出版。

  北新书局的创始人是鲁迅的北大学生李晓峰。鲁迅与李晓峰的关系很亲密,两人经常见面或通信。鲁迅和周作人、林语堂一起经营《语丝》时,李晓峰负责《语丝》的发行兼管理印刷。1925年,在鲁迅、孙伏园等的帮助下,李晓峰在北京创办了北新书店,出版鲁迅及新文学的书籍,包括《语丝》、《奔流》等刊物。

  鲁迅对李晓峰自是信任,每次收下李晓峰送来的版税、编辑费,并不核对实际应有的数目。但是,鲁迅1928年与许广平到上海后,不再兼任教职,专事写作,许广平也专职家务,鲁迅有了大量的写作时间,交给北新书局的著作增加到9部。

  照此推算,鲁迅的版税和编辑费应有很大增加,而鲁迅收到来自北新书局的稿费、编辑费却仍不及全年的三分之一。

  郁达夫《回忆鲁迅》里记下了北新书局克扣版税历史,“北新对著作者,平时总只含混地说,每月致送几百元版税,到了三节,便开一清单来报帐的。但一则他的每月致送的款项,老要拖欠,再则所报之帐,往往不十分清爽”。

  后来,北新对鲁迅及其他的著作人,简直连月款也不提,节帐也不算了。鲁迅遂一项项核对,找人证实,发现北新书局克扣了他大量版税,数额达2万多银元,北新书局实际支付他的版税只有几千银元。之后,鲁迅请律师杨铿和北新书局提起了版税诉讼。

  北新书局看到鲁迅要提起诉讼,开始着急了,便四处请人向鲁迅讲情,请他不要提起诉讼。李晓峰的鲁迅学生和多年朋友身份,想必应令他倍感惭愧。李晓峰承认北新书局确实欠了鲁迅大量版税。鲁迅不再提起诉讼,他们在庭外和解。

  律师杨铿,证人章川岛、郁达夫的参与,让这场官司顺利解决,北新书局在10个月内结清了历年所欠鲁迅的版税。

  时人骂鲁迅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但是版税官司解决之后,鲁迅仍然对北新书局给予信任,继续把自己许多著作的出版发行委托给李晓峰负责,如《两地书》、《鲁迅杂感选集》、《三闲集》、《伪自由书》等。由此看来,那样的评价对鲁迅是不公的。

  而20世纪五六十年代读鲁迅书的人当中,也总有点忌讳谈到这场官司,心里多少觉得鲁迅有点“过分”:太计较钱了。现在的学者,更是一次次讥刺鲁迅。郁达夫是过来人,他理解“靠版税在上海维持生活的鲁迅,一时当然也破除了情面” 。而今看来,鲁迅争取版税的做法再正常不过了。

[上一页] [1] [2]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