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始整治“欠费”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02:18 沈阳网-沈阳晚报

  砰!砰!悠锤高高地举起,砸向36台长期不接受处理并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重锤落下,车辆被砸成“铁饼”。4月21日11时许,沈阳交通征稽局进行销毁报废欠缴养路费、套串牌车辆。

  即日起,辽宁省打响专项整治套牌、假冒军车、报停偷驶和车辆外挂等违法行为,该项整治将持续到7月15日结束。而对报废的欠费车辆销毁也成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

  销毁车辆

  昨日,36台锈迹斑斑的车辆被沈阳交通征稽局集中销毁。稽查处王延林处长介绍,这些车辆都是2007年5月以后查扣的欠费车辆,车辆已经超过报废期限,并且在交警部门已被注销档案。这些车辆长期拖欠巨额养路费,一经稽查人员查扣后,车主便弃车离去。车辆所欠的费用,远远超过车辆本身的价值。此次车辆被销毁后,变卖废铁所得的钱将用于充抵所欠缴的养路费。

  重罚拒缴

  省交通征稽局副局长李忠成表示,稽查人员将对大型车辆逢车必检等多种方式对“四种形式”的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全省交通征稽机构一经发现拒不缴纳养路费的“四种形式”车辆将依法暂扣。除全额追缴养路费和滞纳金外,还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主动免罚

  据悉,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的套牌车或假冒军车,自欠费之日起全额补缴养路费和滞纳金,免予处罚。对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的报停偷驶车辆,自偷驶之月起全额补缴养路费和滞纳金,免予处罚。对主动转回的外挂车辆,按不低于75%的包缴比例缴纳养路费。

  举报有奖

  交通征稽部门希望市民对套牌、假冒军车、报停偷驶车辆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处理后,对实名举报人,交通征稽机构将按查实处理所征收养路费额的10%予以重奖,并严格保密。

  辽宁省交通征稽局举报电话:024-23861815,024-96155。

  辽宁省交通征稽局网址:http://www.lnzjw.cn

  本报记者 吴妍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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