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生村官本月起享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03:2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马力)北京的大学生“村官”将享受公积金福利。昨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发布消息,三部门已下发了关于大学生“村官”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从本月16日开始执行。今后,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支教”人员都可以享受到公积金。

  今年起享受“五险一金”

  2006年和2007年,北京共选聘了5041名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俗称大学生“村官”。今年,北京市将再选聘第三批3000名大学生“村官”,并在6月底开始赴岗。市人事局此前表示,为了保证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北京市今年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在享受往年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的基础上,将首次增加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昨天下发的通知表示,将由区县专门的机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大学生村官建立住房公积金。

  往年村官须补缴个人部分

  通知称,大学生“村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依据现行的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执行。按照此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发布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2%。

  对前两年已担任“村官”的大学生,是否补缴公积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文件下发前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应缴存部分后,单位方能为其补缴相应的住房公积金。

  通知明确,单位缴存部分所需经费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支教也能享受该福利

  此外,昨天发布的通知还表示,选聘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高校毕业生,也将按照该原则建立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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