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官员:能源资源领域犯罪与渎职有直接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22:5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陈菲)记者22日获悉,2004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3822人,这些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工作集中查办这一领域犯罪。

  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说,目前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情况仍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无视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盲目发展,甚至以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土地监管职责,或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基本农田、耕地、林地、草地被毁,土地资源大量流失;有的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有的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有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甚至充当严重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从以往查办案件的情况看,破坏土地、矿产、林业、水源、电力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之所以屡屡发生,屡禁不止,与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甚至徇私舞弊、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具有直接的关系。”王振川说。

  王振川表示,通过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将严肃查办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完善。同时,警示和教育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责。

  据了解,这次专项工作将从今年5月份开始到明年11月底截止,分动员部署和准备,线索排查,挂牌督办和集中查办,总结推动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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