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西藏人权问题”就是“西藏独立”变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23:4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述评:“西藏人权问题”就是“西藏独立”的变种

  新华社记者谭浩、吴晶、崔静

  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达赖集团却在不久前炮制了拉萨“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这一事件及此后西方一些人发表的“西藏人权出了问题”的言论,也引起了国内外人权专家的广泛关注。

  正在此间出席首届“北京人权论坛”的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喜饶尼玛说,联系达赖集团一贯的所作所为,我们对“3·14”事件的发生和此后来自西方的指责并不会感到奇怪。长期以来,“人权”只是被他们利用的一件工具而已。

  喜饶尼玛指出,西方一些人一方面竭力美化达赖的形象,赞赏他的“非暴力”主张,另一方面不断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其与达赖方面谈判,恢复“西藏人权”。此外,他们还向本国政府施压,要把“西藏人权问题”纳入其对华关系的重要方面。

  “西方反华势力之所以对‘西藏人权问题’感兴趣,绝非出于道义或对广大藏族人民的同情,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强权和霸权。”喜饶尼玛说,西方提出的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实际上就是“西藏独立”的变种。回顾历史,一些国家曾极力推行侵略政策,挑唆、支持西藏少数分裂分子,大肆叫嚷“西藏独立”。即使在中国国力衰微之际,他们的图谋也未成功。新中国成立后,西方反华势力逐渐意识到,企图以武力分裂中国西藏的阴谋更难得逞。于是,他们便改变手法,抛出“西藏人权问题”,自以为抓住了“最后的机会”。

  然而,翻开历史不难发现:旧西藏才是没有人权的黑暗时代。在政教合一、僧侣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仅占西藏人口5%的三大领主拥有西藏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和大部分牲畜,而其余95%的农奴则一无所有。从《西藏历史档案公文汇编》中保存的旧西藏契约中可以看到,旧西藏的农奴不是作为人存在,而是被等同于物,根本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喜饶尼玛的祖辈都经历过旧西藏的黑暗时代。他说,在旧西藏,广大农奴主和奴隶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根本没有平等性而言。旧西藏的地方法典不仅按等级规定命价,而且按等级定罪量刑。对农奴和下等人的犯上行为,法律的惩罚格外严格,而对于上等人侵害下等人的行为,法律又另当别论。

  “旧西藏的普通民众很难真正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他说,“一些农奴因生活所迫,不得不送子女入寺为僧尼,而他们却成了寺中的奴隶,并无多少时间参加真正的宗教活动,有的当了一辈子喇嘛却连基本的佛教知识也不懂,还有许多寺庙甚至禁止妇女进入某些殿堂。”

  而这一切在今天的西藏已经作古——广大西藏劳动人民不仅与汉族公民一样平等享有中国所有现行法律规定的权利,而且还享有特殊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藏族人民不仅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还培养出了硕士、博士。国家投入巨资保护西藏的文化遗产,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传统风俗习惯也获得保护和传承。

  喜饶尼玛的叙述有数据佐证:经过几十年的建设,西藏已从封建农奴制社会飞跃进现代文明社会,广大藏族人民已成为社会的主人。2007年,西藏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2788元,比上年增长14.5%,比2002年增长83.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7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连续5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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