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五月起严查破坏环境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11:21 BTV《北京您早》

  文稿作者:谷泽斌1

  写稿日期:2008-04-22

  【导语】

  男播:近年来,少数地方破坏土地、矿产、森林、水电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案件屡有发生,有的后果还特别严重。

  女播: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5月到明年11月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专项工作。

  【正文】从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基本农田、耕地、林地、草地被毁;有的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有的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有的甚至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同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2004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3822人,这些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正文】针对这些问题,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1年半的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土地资源管理、煤炭和矿产、森林、水和电力资源,城市建设规划及房地产管理、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渎职犯罪案件。

  【同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加大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破坏生态和资源的犯罪的打击力度。

  【正文】另外,2006年至2007年间,仅检察机关查办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方面的渎职犯罪就有1193人,造成6465人死亡,1215人重伤。为此,最高检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也作为专项工作的重点。

  记者谷泽斌、张小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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