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背着申诉材料到处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02:05 新京报

  受害者的努力

  像潘红云一样,金坐仓背着申诉材料,到处讨说法

  在王幸福调查水渠命案的同时,潘红云在上访。

  潘红云说,埋了侄女后,她几乎不回娘家了,“我弟弟也快成神经病了,我没脸见他”。

  她认为水渠的管理方应为潘韵梦的死负责,“渠边哪怕有一根护栏,我侄女也不会淹死”。

  她决心讨个说法。

  今年4月,潘红云在上访途中,遇到了另一个苦主,宜阳县城关乡八里堂村村民金坐仓。

  今年3月30日,金坐仓5岁的侄子金志豪在玩耍时,失足滑入宜洛南渠内。

  7年来,八里堂村“掉大渠”的小孩在金志豪之前,已有4个。这四个小孩是:6岁男童金光辉;9岁女童祁星星;2岁女童祁佩琳;还有一个5岁的外来民工的女儿,不详其名。

  7年来,村里小孩落水被救起的就有十几人次之多。有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曾落水3次,都被救起。

  金志豪溺亡后,八里堂村村委会起草了一份请愿书,全村122户村民全部按了指印,要求尽快为村边宜洛南渠装上护栏。

  村委会主任金坐廷带着这份请愿书,来到宜阳县水利局宜洛南渠管理所。管理所负责人表示会“考虑考虑”,后来,无回音。

  金坐仓便像潘红云一样,背着申诉材料,到处讨说法。

  此前,宜阳县高村乡村民贺建伟去年就把宜阳县水利局和宜洛南渠管理所告上法庭。贺建伟的儿子贺小刚也是在宜洛南渠溺亡。

  2008年1月17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判贺建伟败诉,认为管理所的职责是“对渠道本身的畅通和渠道现状进行管理”,并在渠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因此对贺的死不必负责。

  管理者只管渠道安全

  管理所说,他们的职责是保证水渠自身的畅通和安全

  尽管赢了官司,宜洛南渠管理所所长樊保民也承认,宜洛南渠没有防护措施,确实会导致溺水事故增多。

  宜洛南渠修建于1920年,由当时的河南省政府拨款,开始只是沿县城南郊修建,以疏导从锦屏山下奔下的山洪。解放后,又多次施工,至今西引八里堂村的洛河水,流经城关乡、城关镇和丰李镇的数十个村庄后,在该县丰李镇复归于洛河。

  宜洛南渠管理所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所需要负责的只是渠道的安全和畅通,对附近居民的安全,只能做必要的警示。

  据管理所介绍,宜洛南渠呈梯形,上口宽8米,底宽5.5米,均深2米左右,流速每秒5-6立方米。在数个渠段,都可以发现渠水几与地平,与周边田地和房屋并无隔绝设施

  建渠伊始,渠道都在离人居村落很远的田地里,但随着人口增长和城乡规模的扩大,人们尤其是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孩,离水渠越来越近。

  而且,混凝土的岸基大段大段地坍塌失修,“稍不留神就会滑下去。”死难者茹荣亮的弟弟说,“要是在夜里,就更可怕了”。

  “我们每年做警示标语,都要花一千多块钱。”管理所所长,同时也是宜阳县水利局副局长的樊保民说。

  对那些看不懂标语的孩童,樊保民认为父母应做好监护。

  遥遥无期的防护栏

  对逝去的生命和生者的安全,谁来负责?潘红云等认为各部门在相互推诿

  服役了80多年的宜洛南渠,在承担防洪防汛任务的同时,每年还可引洛河水一亿立方米,灌溉沿岸数万亩土地,并为洛阳氮肥厂、河下发电站等提供用水。

  据管理所介绍,该所一年可以收取工农业水费70万元左右。其中,洛阳氮肥厂交将近50万元。

  所长樊保民说,70万元水费,除了对渠道做一些小的修补外,都被用来给60多名职工发工资了。宜洛南渠管理所平均工资五百多元,最低370元。“三险一金”从没交过,仅养老保险金就欠缴100多万元。

  管理所副所长阮民康说,1920年宜洛南渠修建后,就开始自负盈亏。2003年,洛阳氮肥厂停产改制不再上交水费,使得宜洛南渠管理所陷入瘫痪状态,只有三分之一的人继续值班。

  樊保民称,管理所并不是不想修护栏,而是没钱。2007年夏天,再次发生溺水事故后,樊保民曾向领导汇报此事,做了一下预算,发现至少需要四五百万元,就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樊保民说,管理所是“事业编制,企业核算”,公有公益性质,但“财政上没有一分钱的拨款”。

  水渠到底是公益的还是商业的,并不十分明晰,处境尴尬。他称,几乎全国所有的灌区都举步维艰。樊保民说,温家宝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加快灌区改革,让他看到了希望。

  针对水渠危险而管理所困窘的问题,洛阳市水利局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与宜阳县水利局乃至宜洛南渠管理所只是业务指导关系,没有财政上的联系。“一般大的项目由国家拨款,小的项目只有靠当地想办法。”

  宜阳县县委书记谭建忠在电话中称不清楚此事,并匆匆挂掉电话。

  县委宣传部一负责人表示,目前,以宜阳县的能力,为宜洛南渠加装护栏并不现实。宜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每年财政开支都要靠国家拨款维持。

  对于各部门的说法,潘红云和金坐仓等人认为是在互相推诿。他们认为水渠是公共设施,政府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一定要告下去,直到他们装护栏为止。”4月15日潘红云站在屋后,看着侄女落水之地,坚定地说。

  本报记者 孙旭阳 河南宜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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