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管理新规允许残疾人车辆进广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02: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文静)昨天,天安门管委会透露,本月8日正式执行新出台的《天安门广场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新规定确定,只有四类车辆经批准后可进入广场:驻地在天安门广场内的公务车辆,在广场执行巡逻任务的执法车辆,在广场内实施卫生清扫、施工作业、满足群众需要的便民服务车辆,广场举行各种活动时的保障车辆。作为特例,残疾人车可进广场。

  规定要求,平日最多允许公安部门执勤车6辆、城管部门执法车4辆、卫生保洁车5辆、便民服务车2辆,共计17部车同时作业,且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机动车辆进入广场后,除执行巡逻任务和进行卫生清扫的车辆外,其余车辆应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移动。各种作业车辆完成任务后,不得在广场内停放。

  毛主席纪念堂进出广场车辆由纪念堂管理局负责。车辆由纪念堂东、西两侧广场入口进出,直接开进单位院内,不得在广场内停放或随意移动。对临时办事的车辆,纪念堂管理局应指定专人佩戴工作证到广场入口处接车。骑自行车的工作人员凭本人工作证由广场直接进入本单位院内,不得在广场内骑行。

  不过该规定没有禁止残疾人车进入。天安门管委会相关人员介绍,此前是明确禁止任何车辆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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