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学者:规划环评应有公众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11:2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郄建荣国务院法制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了有关环保人士的高度关注。曾发布我国首份水污染地图的环境学者马军,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提出,规划环评不能没有公众参与。

  马军认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中国确立已近30年,然而时至今日,众多污染严重、生态影响巨大的项目之所以仍然得以通过环评审批,其主要原因之一正是环评过程封闭,真正受到潜在影响的社区和关心环境问题的公众,没有机会知情并参与意见。

  马军表示,基于这样一种现实,在立法保障规划环评的时刻,他们特别希望这部重要法规能够为公众参与规划环评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并加强可操作性,从而避免以前立法的遗憾。但他认为,目前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公众参与方面的规定仍然不够,没有充分反映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公开政府决策信息的要求,与环境主管部门先前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比也存在差距。

  “只有让受到潜在影响的社区和关心环境问题的公众广泛参与意见,才能有效识别环境风险。”马军表示,公众监督不但是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的需要,也是在规划层面实现发展和保护平衡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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