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北京市十类公共场所完全禁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10:37 北京新闻

  记 者:贾湧强

  摄 像:金谊

  女播:【导语】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爱卫会和市法制办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北京市制定并颁布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将在5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其中明确了十类完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请看报道。

  【正文】完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包括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和影院、展览馆、博物馆等科教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及其售票厅,以及体育馆、健身场、体育场等十类公共场所。同时,规定还对另外一些公共场所实施了部分禁烟。

  【同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办公室副主任李灵燕:例如公园、游乐场、餐饮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这些地方吸烟时应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正文】对于上述场所,规定要求在场所设置明显的标示,实施吸烟区与非吸烟区隔离。新规定是在1995年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范围而提出的,规定履行了无烟奥运的承诺、完成《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终全面实现2011年北京公共场所“完全无烟”的目标。目前,市爱卫会专门培训了1千多名控烟监督员,他们将分布在全市各街、乡、镇负责监督执法。另外,各单位还要设立控烟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控烟工作,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共有6万多名控烟检查员上岗监督检查。

  【同期】北京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孙贤理:计划扩大到10万名,除此之外,各区县的卫生监督部门还要对委托监督管理的范围进行监督,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正文】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控烟检查员将提出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的单位可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对个人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元的罚款。

  北京台报道。

  【字幕】一、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二托儿所、幼儿园。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四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五、影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娱乐场所。六、商业、金融业、邮政业、电信业的营业厅。七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及其售票厅,室内展台。八,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九体育馆、健身馆。十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作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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