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巡防队员因劳动合同法遭河北公安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7日10:39 法制日报
数十巡防队员因劳动合同法遭河北公安辞退
依据劳动合同法,河北省泊头市几十名巡防队员被解聘。

  依据劳动合同法,河北省泊头市几十名巡防队员被解聘。

  同样,依据劳动合同法,这些巡防队员向劳动仲裁部门,以当地公安部门为被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对自己进行补偿。

  专家认为,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也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遇到的新问题。

  本报记者 张有义

  6年前,在河北省泊头市曾经有一场宏大的“阅兵”仪式。

  当时,泊头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公安局的主要负责人站在主席台上,检阅这支由100名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组成的队伍。

  在几乎相同的时间里,全国各地都陆续组建了这样的队伍———治安巡防大队。

  6年后,在泊头,这100名巡防队员发生了变化。其中一部分被转为正式警察,一部分离岗,剩下还有不到一半的人,面临被解聘的局面。

  为什么要解聘他们呢?泊头市公安局政委邵群的解释是,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机关的用工也在这部法律的调整之中。之前,对这些巡防队员的管理比较混乱,因此先予以解聘,后再择优选聘,借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

  说起来简单,但在有关部门的解聘通知下发不久,一场轩然大波开始了。

  这场矛盾也引起了有关劳动关系专家和治安专家的关注。

  劳动局长遇到难题

  4月23日这一天,王强和他的几位同事走进泊头市劳动局,他们手里掂着一份由几十人签名的仲裁申请书。这些人就是已经遭遇解聘的治安巡防队员。

  在接到解聘通知之前,他们还不知道这个情况,对于突然下发的通知,队员们有些无所适从。“干得好好的,一没违法,二没违纪,凭什么这么对待我们?”一位队员发起牢骚。

  按照解聘通知的内容,解聘他们的理由很简单:根据上级精神和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于招聘的巡防队员进行全部清理辞退。

  巡防队员们强调,他们是2008年4月初,从该公安局政治处主任的手里拿到的解聘书。他们见到这份解聘书的时候,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最让他们迷惑的是,解聘行为依据了劳动合同法的哪项条款?根据了什么样的上级精神?解聘书上都没有写到。因此他们拒绝在上面签字。

  既然没在上面签字,也就意味着解聘行为尚未完成,而巡防队员每月仅有400元钱的工资,却从1月份停发了。

  其实,解聘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巡防大队,在泊头市交警大队,类似的情况也正在上演。交警大队涉及到了107位协警。当时有关领导对他们进行的解释:先解聘再续约。据了解,交警大队每位协警的待遇是,男同志每人每月260元,女同志每人每月300元。

  挣这么少的钱,干这么多这么危险的工作,又要无缘无故地被解聘。迫不得已,巡防队员们走进了劳动局,想讨个说法。

  因为仲裁科的人下乡办事,他们来到劳动监察科。又因为科长没在,办事人员听完情况后,表示不好回答,顺手递给他们两份格式化的举报书。随后,几个人又来到劳动局局长白文军的办公室。白局长很客气,但看完材料,也表示,自己之前并不知情,很难办,等商议后再说。

  白局长为难的地方在于,如果这几个人是一般企业的职工,很好办,但这几个人是公安局的巡防队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如果企业少发工资了,补;如果没签定劳动合同,补;如果没缴纳相应社会保险,不仅补,还要罚。但如果是政府机关,更何况是公安局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呢?白局长以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面对这种新情况,白局长只能回答:“劳动合同法刚刚贯彻实施,作为基层执法部门,在操作层面上讲,还需要一个理解和适应的过程。”但新情况已经摆在面前,而且对于王强他们,和以他们为代表的巡防队员们而言,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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