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辞职门背后:飞行员职业压力过大(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8日10:59 CCTV《法治在线》
东航辞职门背后:飞行员职业压力过大(图)
双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继续上诉。

东航辞职门背后:飞行员职业压力过大(图)
集体返航事件让航空公司内部劳工纠纷问题站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2008年4月27日,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播出《透视东航机长辞职天价赔偿案》,以下为节目内容。

  记者 文为明 长江 摄像 马超

  总导视

  [解说] 他们是人们眼中的蓝天骄子,他们令人羡慕也很神秘

  [同期] 单凭飞行讲很开心 [同期] 它很有意思 不断挑战自我

  [解说] 年薪数十万,他们为何还频频提出辞职

  [同期] 心累啊 [同期]压力很大

  [同期] 飞行员的待遇只是一方面

  [解说] 东航返航事件风波未定,飞行员辞职案件最终将如何判决,

  敬请收看法治在线《透视东航机长辞职天价赔偿案》。

  演播室一

  欢迎收看法治在线。今天我们来关注最近频频发生的飞行员辞职纠纷,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因为辞职被公司索赔660万,一审法院判决由郑志宏赔偿航空公司130万元违约金并退还7万多元工资,对于一审结果,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今天,这起被备受关注的飞行员辞职天价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

  实况 宣判

  [同期] 审判长 袁学红

  [解说] 郑志宏拖着一箱案件资料离开法庭的照片,如今已经成了飞行员辞职案件的一张标志性照片,被各家媒体反复使用。这个以前用来装飞行资料,曾经陪着郑志宏翱翔蓝天的飞行专用箱,现在承载着他的希望,陪伴他走过了将近一年的诉讼之路。

  实况 郑志宏拿出箱子里的资料 跟律师交流案情

  [同期] 这是训练大纲

  (副驾驶可以)代为行使机长职责,我这话是绝对对的。所以你说副驾驶也是培训奇怪不奇怪

  [解说]

  郑志宏提出辞职,是在2007年5月17日。当时,作为一名资深的机长,他已经为东航云南分公司工作了整整12年。郑志宏是从空军战斗机驾驶员专业到民航工作的。当年,他刚刚转业到东航云南分公司时,公司还只有几架飞机,很少的飞行员。现在公司已经有飞机40多架,飞行员四百多人。作为飞行员,郑志宏把自己人生的黄金时期都贡献给了东航。12年来,他见证了公司发展壮大的过程,分享了公司成长的成果,也成为年薪数十万元的机长。那么,他为什么要在44岁的年龄,提出辞职呢?

  [同期] 飞行员 郑志宏

  他永远不能有失误,这是对飞行员极为苛刻的要求,但也是最起码的要求。一段时间以来,我感觉到压力很大,自己努力工作,努力付出,没有办法改变公司的现状,经过慎重考虑,所以还是选择了放弃。

  [解说]

  由于难以承受的压力,加上对公司某些管理制度上的不满,2007年5月17日,郑志宏向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了辞职的要求。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在继续飞行一个月以后,到6月16日,郑志宏才正式离职。但是,辞职的请求遭到了东航云南分公司的拒绝。2007年7月10日,郑志宏向昆明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东航云南分公司劳动关系。随后,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反诉:要求郑志宏赔偿培训费、违约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257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国内航空公司对辞职飞行员提出的最高数额赔偿要求。

  [同期] 飞行员 郑志宏 它(东航)喊出这样一个天文数字,1257万余元的天文数字,希望吓也要把你吓倒,实际上天价索赔只是他的一个手段

  [同期] 东航云南分公司代理律师 熊斌 钱的问题不是最主要的,还是从挽留角度,你是机长,我知道没有几个机长 是吧。

  [解说] 在昆明市仲裁委作出由郑志宏赔偿68万余元培训费的裁决以后,双方均不服,起诉到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东航云南分公司这次将索赔金额降到了660余万元。

  这一案件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跟其它劳动争议案件同样的10元钱。按照民航局等五部委意见,对招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在职飞行人员的,应当与飞行人员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现行航空运输企业招收录用培训飞行人员的实际费用情况,参照70-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那么,东航云南分公司是依据什么提出的660万元赔偿费用呢?

  [同期] 东航云南分公司代理律师 金曦

  从1995年(郑志宏)转业开始,为了使被告能够从事民航客机的驾驶,原告及其前身云南航空公司投入了6572493元的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工资。对被告进行了遍及世界各地的培训。2007年的5月17日,被告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原告为了挽留被告,在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就不再来上班的情况下,原告依然对其发放了工资福利待遇47290。77元。

  [解说]

  在一审阶段,郑志宏担任副驾驶的1529小时飞行时间,是否应该算作培训时间成为赔偿费用的争议焦点。东航提出,这一段时间应视为培训,费用高达527万余元。

  郑志宏则认为,按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培训必须在航空模拟器或空载飞机上进行,在营运的飞机上培训飞行员,将给乘客的安全造成威胁,是绝对禁止的。而且,自己在作为副驾驶飞行期间,也作为机组必需成员为航空公司创造了效益,不能成为计算培训费用的依据。

  [同期] 郑志宏的律师 刘英

  副驾驶是飞行机组必备的成员,因此,我们从这些所有的国家规定,公司规定中都可以得出,副驾驶是什么,副驾驶是机组的必备成员,是执行飞行任务的成员,而不是副驾驶工作时间是培训时间。刚才我们在答辩的时候已经向法庭举了一个例子,航空公司有的从副驾驶(岗位)直到退休都是副驾驶,那在三 四十年的时间中他是不是一直在培训啊

  [同期] 东航云南分公司律师 熊斌

  郑志宏成为机长,正驾驶这个资质的得到,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得到了相应的,满足了培训总小时的规定。和你担任中型以上飞机,(达到)飞行小时总数量以后才得到的。那么如果是这样得到的,你(成为正驾驶)之前的时间就是培训时间

  [解说] 在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郑志宏的20多名同事来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同期] 郑志宏的同事

  (飞行员创造的)效益你拿走了 而现在把培训的费用加在我一个人身上,从哪儿都算不明白这个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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