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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布医疗机构五一节假日工作安排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14:4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4月29日消息(记者杨静)上海卫生局今天(29日)发出通知,对“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医疗卫生工作作出安排,全市各医疗机构的休息时间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要求执行,今年“五一”节,5月1日、2日、3日为医院放假休息时间,5月4日恢复正常门诊。 上海卫生局在《通知》中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医疗机构急诊正常开放,同时要做好值班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切实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节假日期间,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区域医疗需求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增设门诊,并做好相应安民告示;节假日期间,各医疗机构要确保在本院配置连续输液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输液治疗。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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