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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医保将实行城乡一体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3日18:05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3日电 今年10月1日起,东莞市将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行城乡居民和职工缴费水平、待遇标准的统一,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并争取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中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住院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将达到95%以上。 东莞市政府已经颁布《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有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0月1日起要向全体参保人提供门诊基本医疗保障。 东莞将在今年10月份前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届时,也要争取完成定点社区卫生机构的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保定点范围,然后将基本医疗保障的范围扩展到社区门诊医疗,实行门诊医疗保障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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