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名死亡幼童确认感染肠道病毒EV71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4日01:1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肖萍 通讯员 粤卫信)昨天凌晨,广东省卫生厅紧急通报了佛山市高明区1例怀疑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经省疾控中心连夜检测,这例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而此前4月25日高明报告的另一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的标本经过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这1例也是肠道病毒EV71感染。

  两病例确诊感染

  据悉,佛山市高明区昨日报告1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患者为1岁6个月大的男孩,其4月27日发病,昨天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佛山市、高明区有关临床专家诊断为手足口病。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从5月3日起,把手足口病纳入传染病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加强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经省疾控中心连夜检测,这名死亡男童的脑脊液、血清及肛拭子肠道病毒EV71呈阴性,大便检测阳性。根据卫生部5月2日晚上发布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该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病例。上月25日,高明区发生该区首例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患儿的死亡病例。死者同样来自该区荷城街道,为一江西籍男童。省疾控中心对这一病例的标本进行进一步检测,结果也显示大便EV71阳性,该病例也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病例。

  省卫生厅成立专家组

  广东省卫生厅5月3日已成立手足口病防治专家组,加强对全省手足口病防治指导。广东省卫生厅也已于5月2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从5月3日起,把手足口病纳入传染病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加强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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