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你怎么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15:22 中国青年报

  经过长达13个月的漫长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行政”的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新时代。有人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扩大了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扩展了公民的知情权。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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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认为获取政府信息是公众应有的权利?
是的
不是
不知道
你怎么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的意义?(多选)
扩大了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
条例中,信息公开的范围有限,适用范围小
可以使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提高其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能操作上出现问题
这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契机,是向阳光政府迈进的重要一步
形式大于实质,没什么用
有助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减少腐败,加速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其他
你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是什么?(多选)
与自身利益最相关的信息
各级部门行政法规、文件
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事项
官员财产情况
与自身生活、工作等其他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
其他
如有需要,你是否会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不会
看情况
如果不能申请到你想获取的信息,你会怎么做?
依条例继续申请
向社会媒体寻求帮助
找熟人
无所谓,算了
《条例》正式施行后,你会怎么行使该法赋予的权利?(多选)
积极关注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主动申请各类自己特殊需要的信息
依据这些公开信息,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向政府建言献策
监督政府作为,减少腐败
无所谓,和我无关
关于《条例》,你最担心什么?(多选)
只适用于政府行政机关,无法涵盖人大、政协等其他国家机构
是行政法规而不是法律,实施效果会打折扣
条例规定的举报、行政诉讼等手段限制了司法救济的渠道,不利于保障条例的实施
部分条款规定模糊,可能产生钻空子、违规隐瞒等现象
宣传不到位,基层政府并不重视条例,民众也不太了解
公布的信息没有价值
形式化,成为一纸空文
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关于《条例》,你赞同下列哪些说法?(多选)
有了法规,实施渠道也应予以规范,以保证实施效果
应当建立相关的问责制度,对执行不力者予以严惩
应当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管理
政府应重视宣传,使广大民众知晓并参与到相关行动中来
配套的行政体制改革应当及时跟进,以真正保证信息得以公开
以上都不赞同
E-Mail:
职业(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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