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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信息公开目录 公众申请须15日内答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03: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马力) 环境保护部昨天发布了第一批《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和《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建设项目的环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名单等信息都将主动公开,而公众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部也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被列入环保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建设项目环评的受理、审批、验收情况;以及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等。环保部将通过官方网站、行政服务大厅、中国环境报等方式进行公开。 此外,环境保护部自5月1日起正式受理环境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机构为环境保护部行政服务大厅。环保部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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