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现手足口病1985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14:49 山东省卫生厅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卫办发电[2008]30号)后,省卫生厅立即采取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目前全省已按通知要求,对手足口病实行按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并严格进行网络直报。5月3日发病数165例,5月4日发病数207例,5月5日(截止17时)发病数169例,无死亡病例(编者注:5月6日报告348例;5月7日报告551例;5月8日报告545例)。今后,省卫生厅将与其他丙类传染病一起,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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