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官员挪用三千万医保金案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17:12 法制与新闻

  经国家审计署发现线索,一起多人内外勾结挪用医保资金3200多万元的大案前不久被宁夏检察机关查处。2008年2月1日,一审法院对宁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石嘴山市医保资金被挪用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徐福新和徐福宁两兄弟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宣判后,徐福新等4名被告人均表示上诉。

  薛正俭/文

  审计掀开挪用医保金“黑盖”

  2006年9月9日,国家审计署在审计宁夏石嘴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有关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在审计人员到医保中心调取有关账目后,该中心财务科长李斌提供了财务账册,然后不知去向。审计人员在随后的查账过程中发现,医保中心有3张承兑汇票(金额为605万元)没有入账,且去向不明。此种情况引起了国家审计署和宁夏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党委指示并成立了“9·9”专案组,由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审计厅3家有关负责人组成,由自治区检察院具体负责查处此案,并将有关材料于当天移送当地检察机关。

  事后得知,9月9日,国家审计署到该中心进行审计,让该案所有涉案人员都始料不及,财务科长李斌知道其罪行即将暴露,当天即潜逃。其后,徐福宁等多名嫌疑人也相继潜逃。当地公安、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迅速行动,很快将李斌、徐福宁等人抓捕归案。

  自治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抽调人员组成了专案组,分为外调、追赃、预审3个办案小组开展工作。徐福新、徐福宁被抓捕后拒不交代,一直抱有侥幸心理。帮助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职员刘飞,对涉及的犯罪事实全部否认,甚至连自己在银行票据上的签名也予以否认,审讯难度特别大。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该案犯罪事实浮出水面。2006年9月13日,国家审计署又向检察机关移送7笔未入账的承兑汇票,金额为2165万元。2006年9月1日,自治区审计厅向检察机关移送11笔未入账的承兑汇票,金额613 万多元。案件侦查前后,审计部门共向检察机关移送未入账的承兑汇票21笔、总金额3383万多元。后查明,在审计部门移送的21笔承兑汇票中,有两笔共150万元与本案无关,其余19笔未入账,被李斌、徐福宁等人截留贴现,至此,这起宁夏检察机关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告破。2007年4月26日,案件侦查终结,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7年12月11日,李斌、徐福新、徐福宁、刘飞、艾斌、马晓春挪用公款、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由宁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7年12月24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2007年12月26日,检察院补充起诉书,对徐福宁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补充公诉,法院于2008年1月11日再次开庭对徐福宁涉嫌非法拘禁罪公开进行审理。

  2008年2月1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宁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石嘴山市医保资金被挪用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石嘴山市医保中心原主任徐福新(副处级)、石嘴山市医保中心原财务科长李斌、石嘴山瑞祥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原董事长徐福宁3人挪用医保资金3233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徐福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徐福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刘飞有期徒刑14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艾斌有期徒刑10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马小春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法院同时判决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收缴。

  为利而谋,医保金成了“唐僧肉”

  2004年春,徐福宁在与时任石嘴山市医保中心征缴科科长的李斌闲聊中得知,市医保中心有其他单位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缴纳的医保银行承兑汇票,遂产生了借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借款投资做生意的念头。徐福宁通过时任石嘴山市医保中心主任的哥哥徐福新介绍,以徐福新朋友的名义找到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一副总经理,向其了解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常识。之后,徐福宁找到李斌,说他有一个很好的项目,只是缺点钱,可不可以从单位拿点钱出来,最多半年时间就可以还上。李斌没有答应。

  后徐福宁多次找到李斌,希望李斌把石嘴山市医保中心的银行承兑汇票拿出来到银行质押,用于自己投资生意,并许诺事后归还。李斌基于徐福宁与徐福新的特殊关系,以及徐福新也曾多次表示让李斌等人关照徐福宁的原因,最终同意了徐福宁的提议。“我想了想,就把两张各1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交给了徐福宁。这事我没向徐福新请示,我想大家心照不宣,没必要请示。”李斌说。

  2004年8月,李斌将宁夏煤业集团交来的用于支付医保资金的金额分别为100万元的2张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了徐福宁。徐福宁通过银川的无业人员叶某某认识了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的刘飞,并将这2张银行承兑汇票在银川交给刘飞,让其帮助质押,刘飞随即将在农业银行银川广场支行工作的艾斌叫到某宾馆,商量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事。经商量,由艾斌出面找人质押。随后,艾斌将其中一张银行的承兑汇票在宁夏某物业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得款84万元。艾斌将款项交给徐福宁后,有近10天联系不上徐福宁,担心出问题,便将此事告知了刘飞。刘飞找到徐福宁,提出以后的银行承兑汇票直接贴现,徐福宁表示同意。后来,这张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没有赎回。刘飞与艾斌便将另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通过李某(另案处理)在银川某贸易有限公司贴现99万元。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后共得款183万元。在这次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和贴现过程中,徐福宁为表示感谢,送给刘飞价值8万多元的轿车一辆。

  2004年l0到l2月份,李斌先后分3次将宁夏煤业集团交来的用于支付医保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13张,合计金额633万多元交给徐福宁,徐福宁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交给刘飞,刘飞又交给艾斌,艾斌通过银川的陈某、李某等人在银川大中电器公司、银川亚湾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贴现,得款620多万元,艾斌将贴现款交给刘飞。

  2005年1月,李斌将宁夏煤业集团交来的用于支付医保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3张,金额分别为300万元、60 0万元、1000万元,合计金额1900万元交给徐福宁。徐福宁将这3张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交给刘飞,刘飞又交给艾斌,艾斌通过银川的陆某某、李某等人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农行、山东省德州商业银行贴现,得款1869万元。该款转入冯某某、马某某在银川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所开账户上,该账户是刘飞使用冯某某、马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所开,冯、马并不知情。后刘飞使用假身份证多次在银川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各网点提取现金1203万元,转入徐福宁让左某某在银川商业银行所开账户上600万元。剩余款项由李某、陆某某等人提现后交给艾斌。

  也就在此时,李斌因将单位大量银行承兑汇票交给徐福宁使用而无法作账到银川与徐福宁商量,徐福宁在一宾馆给刘飞打电话商量如何作假账。刘飞在得知徐福宁与李斌共同挪用单位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下,积极出谋划策,提出了制作虚假银行解付单作假账掩盖挪用事实的方法。李斌复印了一张已作账的医保中心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解付单交给了徐福宁,徐福宁将银行解付单复印件交给了刘飞让其提供空白件,刘飞因单位严格控制无法拿出,此事作罢。

  李斌见从徐福宁处一时拿不回钱,很是着急,不想一人硬扛着此事,就直接找徐福新将来龙去脉全盘托出。2005 年4月30日,李斌将给徐福宁银行承兑汇票的事告知了徐福新,并说自己要去自首,徐福新听后极力劝阻李斌自首,并让李斌将财务账目做好,尽量拖延时间让徐福宁把生意做好后将款还回来。

  2005年5月初,徐福宁告诉徐福新l8张2733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自已拿到2000万元左右,其余款项让银行帮助贴现的人拿走了,徐福宁拿到的贴现款都用于煤矿、房地产等项目的投资。

  2005年8月,徐福宁找到李斌,告诉李斌现在的生意做得不错,为了更快收回投资,让李斌再拿点银行承兑汇票出来,李斌又将宁夏煤业集团交来的用于支付医保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金额500万元交给徐福宁。徐福宁让唐红星找到银川商业银行的黄金辉将该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490万元,该款贴现后转入唐红星用其妻张杰的名字所开的账户上,后唐红星分多次提现并将款全部交给了徐福宁。

  自2004年到2005年8月间,李斌将其保管的宁夏煤业集团缴纳的面值3233万元的19张银行承兑汇票陆续交给徐福宁使用。徐福宁为将汇票变现,委托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原职员刘飞质押、贴现,刘飞又转托其朋友农业银行银川广场支行原职员艾斌办理质押、贴现。在变现过程中,艾斌获取好处费18万元,刘飞截留43万元,扣除各种中介费后,徐福宁实得款2620多万元。帮助贴现的银行和公司从中获利39万多元;李某、陆某某、陈浩、黄金辉等中介人获利 21万多元。

  其实,李斌与徐福新都预感到了潜在的风险。2005年底,李斌告诉徐福新,需大量资金收入才能将财务账做好,徐福新便多次到宁夏煤业集团催要欠缴的医保款。当年12月9日,宁夏煤业集团一次性向市医保中心支付了8483万元医保款,徐福新指使李斌用该款将账目做好。李斌将8483万元医保款记账后从中拆借了3450万元,在总账上冲销了给徐福宁的汇款票,余款记入了医保基金收入总账,并据此制作了2005年度财务报表上报自治区社保局。

  随着案件侦破的进展,办案检察官还查实了另外3起犯罪事实。

  2005年,徐福新接受某医药公司经理李某之托,为该公司及石嘴山医保中心等3家单位相互抹账提供了方便。事后,徐福新收了李某的2万元感谢费。

  马小春得知徐福宁等人被抓后,就将徐福宁用赃款为其购买的一辆价值34万元的越野车隐匿,并出逃。2007年 3月25日,马小春被抓获。

  2006年9月,徐福宁与马某某在煤炭生意上发生了债务纠纷,徐福宁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指使左某某等人将马某某挟持到武口一酒店房间内,对马某某进行殴打、威胁。之后,对马某某人身自由限制达30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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