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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黑老大犯罪纪实:心狠手辣树立强势地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17:12 法制与新闻
□ 重案实录 □ “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地处三峡库区的重庆市巫山县,因其境内有被誉为“中华奇观”的小三峡、神秘千古的巴人悬棺、令人神往的古栈道而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被喻为“渝东第一县”。 可是,近年来,一股黑恶势力在这里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杀人、伤害、贩毒、抢劫、非法买卖、持有枪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在公、检、法几家的联手打击下,经过几个月的艰苦鏖战,该团伙成员相继纷纷落入法网。 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2008年4月10日,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宣判该团伙首要分子王兴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4万余元。同时,其他19名团伙成员根据各自罪名和罪行轻重,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等刑罚。 沈义杨德伟牟伦祥/文 下岗青年当上“黑老大” 王兴平1970年10月3日生于重庆市巫山县,高中文化,系巫山县百货公司下岗职工。曾因犯强迫交易罪,于2 002年4月30日被巫山县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1995年,王兴平到广东省珠海市“混社会”,并很快拉拢纠集了一帮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不久,王兴平一伙人通过打打杀杀,控制了珠海市发往巫山县的长途客车,强行收取“发车费”。 天长日久,源源不断的不义之财使王兴平羽翼渐丰,势力范围逐渐扩大,更加有恃无恐。 1998年7月,刘某在珠海市拱北区迎宾大道开了个“杨火锅”餐饮店,生意兴隆。然而与王兴平认识并成为朋友后,刘某便走上了倾家荡产的苦涩之路。 2002年7月,王兴平提出要在刘某的“杨火锅”店入股,刘某没有答应。王兴平便多次威胁利诱,刘某想到王兴平在珠海势力不小,自己斗不过,被迫同意王兴平以10万元入股,并约定每个月付给王兴平3万元,年终再一次性支付18 万元。 一个月后,王兴平以急需用钱为由,要求刘某退股50万元。遭到拒绝后,王兴平撕下了“朋友”面纱,一天安排手下带三四十人到刘某店中,二三人一桌,每桌只点一个菜,坐吃“霸王餐”。刘某被逼无奈,以30万元的低价将“杨火锅” 店转让给龚某,又向龚某借了20万元凑齐50万元交给王兴平才算了事。 2000年3月21日,王兴平、吴毅与黎扬斌、徐昌令、郑达志在珠海市拱北区夏湾新村德天娱乐室玩耍,因徐昌令欠刘某70元而与刘某、陈某、邓浩诗、梁某发生纠纷。王兴平暗示黎扬斌、徐昌令、郑达志等人攻击对方,黎、徐、郑、吴遂上前殴打刘某等人,郑达志等人还持刀捅刺邓浩诗、陈某,邓浩诗被送往医院抢救,于同月23日死亡。 2002年,王兴平在珠海做了许多恶事并发了横财后,回到巫山“发展”。很快,一批狐朋狗友又聚集到他身边。王兴平利用打杀手段,很快坐上团伙“老大”的交椅,被手下人称为“平哥”。 王兴平的团伙实行梯级管理,他的弟弟王辉是第二层人物,由王兴平直管,二层管三层,以此类推。团伙内任何事情都由王兴平说了算,大家需看他脸色行事。同时,王兴平在团伙里制定了不少规矩,不准手下人员吸毒,他认为吸毒的人喜欢到处乱说,容易泄密;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指挥,相互不打听情况,对他忠心耿耿,不听话则要受到处罚;平时管吃管住,给零用钱花。如果成员因犯罪被关押,将得到现金资助;被关押者从监狱释放,将为其接风洗尘,以此来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和领导。 为增强自己的威慑力,王兴平还购买刀枪等凶器。2004年9月,他从夏红亮处购买了仿制式手枪1支。2006 年9月,王兴平又安排人从珠海市购得“来复式”猎枪、仿制式手枪各1支和部分子弹。 有了刀枪凶器,王兴平团伙出手更加狠毒,没人敢招惹。 为敛聚更多钱财,王兴平与团伙成员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插手建筑工程,垄断水上货运,强行收取煤矿、超市、工程老板保护费……不管哪个行业,只要有利可图,王兴平都要插一杠子,且屡屡得手,很快就成为巫山的“路霸”、“赌霸” 、“煤霸”、“菜霸”、“鱼霸”。 就这样,一个以王兴平为首的20多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逐渐形成。没有正当收入的王兴平,靠非法得利,在重庆、巫山置有房产,并购买了一辆奔驰车,每天出入有四五个保镖不离左右。 有群众形容,王兴平作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气比县里所有“长”的名字都响亮。还有群众说,我们不知道巫山县一些领导姓什么,但却知道这里有个王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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