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法院要在五方面与时俱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8日20:19 新华网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天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实际,在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

  王胜俊指出,学习贯彻好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法院事业的长远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实际,在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

  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工作要在五个方面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三个至上”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三个至上”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坚持“三个至上”,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高度统一的集中体现。

  二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工作全局,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与时俱进。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紧密联系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与时俱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工作思路上要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做到 “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和谐。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有效的政绩考评体系。要注意统筹兼顾,在审判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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