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补贴并非长远之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17:48 南风窗

  2004年,在电力企业的亏损呼声中,中国首次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将相应调整电价。电力企业要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70%由国家调整电价以弥补发电厂的成本损失。建立此项机制以来,中国先后实行了两次煤、电联动,电价前后分别上调了2.52分钱。

  新一轮煤电联动有没有可能再次启动?能源专家、中国能源网首席资讯官韩晓平对记者说,这有可能。但他提醒,短期不要抱有指望。他说,CPI目前超过8%,启动煤电联动可能助推通胀数字。

  煤、电价格联动之外,直接由政府财政拨付补贴也几乎成为不可能。财政补贴制度一直备受指责,中国的石油化工企业近些年间由于政策性的油价管制而导致利润不济,政府适时给予了补贴,但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电力企业不能对此持有幻想。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节能减排技术支持中心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表示,补贴并非长远之计,而且补贴机制会引发其它经济效率损失,市场信号会更加扭曲。

  曾鸣说,既然煤炭市场已经放开,电力市场也在建立,基于国际上的经验和教训,补贴机制是一种“计划不计划,市场不市场”的做法,会留下许多“后遗症”。

  中国电力企业对付经营压力的内部习惯方法是挖掘蕴藏潜力,以便降低成本,比如在能源利用方面的节约燃煤、降低能耗,使有限或更少的燃煤发出更多的电能。

  不过经济批评人士对电力企业在此方面的作为感到不满。他们认为煤炭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在电力运用环节中没有能够体现应有价值和受到足够重视,一部分电力企业一直以来是在毫不珍惜地挥霍和浪费煤炭,在节能降耗的工作上通常表现得无所作为。

  一部分业内人士呼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提高煤炭价格,他们认为现在的燃煤价格还不够高,以致仍不足以反映煤的稀缺价值;提高煤价,可以将一部分以消耗煤炭为主的发电企业挤出,似乎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情,这同时也能更好地反映真实电力供给成本。

  曾鸣和韩孟等人均表示,应该尝试开发其它的发电形式,以弥补火电的缺陷,比如风能、太阳能。

  电网环节的功能

  中国能源网首席资讯官韩晓平对记者说,在管制的电价和放开的煤价是一对矛盾的情况下,需要减免发电企业身上高比例的增值税,此外,要重新扭转已步入歧途的电力市场化改革。

  目前发电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7%,在韩晓平看来,该部分增值税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在不用政府补贴企业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减免这部分税收。当经营不好的时候,国家税收保持不变或有增无减,意味着一个电厂在不能盈利的情况下,还要缴税。例如,一个电厂生产出来的电,以5毛钱一度的价格“上网”,这5毛钱全部用于购煤才发一度电,电厂最后还倒欠国家两分钱的税,这显得极不正常,是“违备市场规律的”。

  韩晓平提出此项建议的逻辑是,发电企业也是企业,发电企业的投资人也是老百姓,它的利益应该受到尊重和维护。

  在韩晓平眼里,违备市场规律的另一桩事情就是电力市场化改革路径的扭曲。就当前的情况来看,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企业的主要亏损,不仅表现在需要支付更多钱以购买煤炭,当他们生产出电之后,需要将这些电出售给电网公司,其结果是,电网公司和一些政府部门巧立名目搞“竞价上网”,压制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使之一直得不到合理的利润回报。

  较早的时候,中国的电力企业是“厂网”不分的,一个发电企业不仅经营着发电厂,同时也承担着输、配、供电职能,这令政府担心电力企业势力坐大,引发垄断。

  2002年,政府实施电力体制改革,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出现了现在的五大发电企业、以及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等两家电网并存的“厂网分开”格局,输电、供电和配电职能被剥离给电网企业。

  随之出现新的电价体系: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企业在购煤发电后,要将生产出来的电通过竞价方式竞争上网,谁的电价低谁就优先被电网吸纳,由电网销售和传输给终端用户,而不再由发电企业直接与终端用户对接。政府希望通过此种“竞价上网”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电网公司则对电力传输渠道进行独家垄断经营。

  弹指一挥过了6年。韩晓平说,旧有垄断打破,新的垄断出现,这种改革扭曲了市场机制,压抑了供需方交易主体的意志,尤使发电企业和终端用户的利益双双受损。市场改革是要将被人为隔阻的买卖双方的联系纽带用市场连接起来,使供需信息直接对接,让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分享相关利益。唯独电力改革从一开始就将维持隔阻供需双方交易作为改革的前提,政府将配置资源的权利交由一个利益当事人——电网公司承担,并允许其通过隔阻供需双方的交易来攫取经济利益。

  如此一来,电网公司成为电力市场中的“总买家”兼“总卖家”,一种市场怪现象于是出现:发电企业生产的产品总是需要交付给电网公司,然后再由电网公司分配到下游的各地供电公司,再卖给普通用户,在此过程中,电网企业针对发电企业大力推进“竞价上网”,在售电价格受到管制、基本不变的条件下,尽可能压低电厂上网电价。

  由于电网居中垄断,这种市场化改革被称为“没有交易主体”的市场化,在煤、电价格互相助推、涨价呼声一直不断的环境中,发电厂缺少可供选择的交易方法来控制成本风险。

  韩晓平表示今后需要理顺市场关系,使交易主体的供求意志通过交易得到充分体现,具体做法可将目前代表电网企业承担供配电业务的供电公司归属给各个地方,使他们成为代表地方消费者意志的买家直接与电厂进行交易,通过交易主体之间的博弈形成电的市场价格,打破电网公司对供需关系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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