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对因震受伤人员免费救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4日07:4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昨天,西安市卫生局、 西安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医院对四川省汶川县地震波及西安市所致受伤人员免费救治。

  免费治疗范围仅限于四川汶川地震波及西安市所致创伤人员。对于门诊伤员,实行“先交费、后核补”的原则。伤员需在规定期限(即门诊伤员就诊后一周、住院伤员入院后3日内)将《四川汶川地震波及西安市所致受伤人员情况登记表》交送医疗机构,报区县民政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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