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要求防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6日05:18 长江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飞 记者 姚德春)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地震后,湖北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地震灾害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省环保局成立了防范和应对地震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省环保局要求巴东、宜昌和十堰等地环保部门加大与四川、重庆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密度,加强与邻近的四川、重庆地区的信息沟通。一旦辖区内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将立即核实,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和减少次生环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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