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6日10:5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

  本报讯 (记者陈松) 14日,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严肃纪律,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物资及时全部用于灾区和群众。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抗震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要严格规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对上级下拨和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要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要及时归集,进行详细的登记统计,做到账务清楚明晰。要严格规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划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拨付、转运、发放,切实保证抗震救灾款物用于救人救命,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用于灾区恢复重建。要公开、公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收支情况。对资金、物资发放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和受灾群众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审计,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特别是大宗资金、物资,因时间紧急未及时登记统计的,事后要及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并向捐赠单位反馈使用情况。

  《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骗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组织不力、玩忽职守,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行为,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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