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孤儿需与民政部门联系 赡养孤老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7日11:14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李海燕 任悦 徐燕 李柏彦】 昨天,就本市市民收养四川灾区孤儿的问题,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处专门请示了国家民政部。

  如果确认孩子是孤儿,并且孩子的主要亲属放弃对孩子的监护,同时这个孩子表示愿意得到收养,那么本市市民就可以收养。但是要到孤儿户籍所在的四川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

  针对本市一些市民表示愿意赡养四川灾区孤寡老人的问题,天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这也应该是可行的,不需要到本市民政部门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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