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家医药公司2小时涨价2次被重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8日06:5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古灵记者谢璐)成都市金牛区物价局昨(17)日面向辖区内200余家药品批发企业制定出统一的价格时限,要求各类药品批发零售商必须将药品价格统一恢复到5月12日前的标准,凡是超过告诫时限标准的一律按“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据金牛区药品价格监管检查应急小组相关人员介绍,某药品公司未按告诫基准日标准进行调价,5月15日两次提价,即将原价8.50元/盒的抗病毒冲剂,在上午9时调高至9.50元/盒, 10时再次调高为12.50元/盒。板蓝根冲剂原价5.50元/袋,上午10时调高到6.50元/袋,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该企业被责令整改,退还违法所得,并被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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