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灾区重建项目资助标准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9日08:52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方芳) 捐款5万元人民币,可帮无家可归的灾区群众重建1所博爱新居;捐款10万元人民币,可帮灾区重建1所博爱卫生站。昨天,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向社会公布了捐助灾区重建项目资助标准。

  随着“5·12”地震灾区救援工作的进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决定在继续大力组织紧急救灾物资调运灾区的同时,将工作重点转向灾后重建。

  重建项目标准还包括:捐款50万元人民币,可帮灾区重建1所博爱小学;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可帮灾区重建1所博爱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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