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广场昨日清晨下半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0日08:41 华龙网-重庆商报

  

天安门广场昨日清晨下半旗

  综合广州日报、北京晨报报道 昨日清晨4时50分左右,神情肃穆、着蓝色黑色等深色服装的群众聚集在天安门广场,不少人手拿小国旗,衣服上印制着“爱我中国”“支持灾区人民重建”等字样,“降半旗……”随着国旗班战士清晰的口号传来,人群一起向国旗仰望,沉默不语,天安门广场上如此肃穆。

  昨日清晨4时许,天安门广场上就陆续来了不少前来观看降旗仪式的观众,4时半左右,广场上人群排起了长队,大家不约而同选择了黑白相间、黑色、灰色等暗色系的服装排队走向观看区域,大家的脸上表情凝重,许多人低头不语。

  约凌晨4点40分左右,国旗班战士护着国旗从金水桥上走来,几分钟后,国旗在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中冉冉升起,升至旗杆杆顶,稍作停留后,开始缓缓下降,人们肃立着一直向国旗行注目礼。清晨5时许,仪式结束。据估计,昨日清晨,有几千名群众参加了仪式。

  新闻背景

  《国旗法》关于下半旗的规定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我国曾为普通公民下半旗

  1999年5月12日,为沉痛悼念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我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中牺牲的邵云环、许杏虎、朱颖同志,国务院决定:1999年5月12日,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在地,新华社澳门分社所在地下半旗志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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