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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指导灾区建战地医院和医疗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0日14:1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川地震灾区出现大量伤员。由于灾区医疗机构严重受损,部分地区交通阻断,受伤群众得不到及时救治。因此,卫生部和总后卫生部组织5月18日制订了《汶川地震灾区战地医院和医疗点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地震灾区科学合理建立战地医院和医疗点,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汶川地震灾区战地医院和医疗点 建设指导意见 根据灾区医疗救治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建立战地医院和医疗点,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一、总则 地震灾区战地医院和医疗点的选址、布局及建设,坚持合理布局、机动灵活、高效运转,既要立足当前救治需要,又要着眼于今后灾后重建工作,尽最大努力为灾区伤员、当地群众、救援部队和人员救治就医提供较好治疗环境,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功能 (一)医疗点 1.现场检伤分类; 2.现场急救; 3.常见病诊治; 4.轻伤、轻症病人留观; 5.下乡巡诊。 (二)战地医院 1.实施急诊手术; 2.为生命体征稳定、需要住院的病人提供住院服务; 3.为周边人群提供门诊服务; 4.筛选需要转送的病人; 5.根据需要前接各医疗点的伤员。 三、选址 (一)医疗点 在伤员或灾民相对集中、次生灾害较少、靠近安全饮用水源、交通相对方便、利于后勤保障的空阔安全区域或被毁乡镇卫生院附近。 (二)战地医院 在次生灾害较少、靠近安全饮用水源、交通相对方便、离各医疗点的距离较均衡,利于后勤保障的空阔安全区域或被毁县医院附近。 四、规模 (一)医疗点 应符合当地医疗救治需求,并保证医疗安全。 (二)战地医院 1.床位50-100张; 2.手术间3-5个。 五、战地医院病人转送原则 转送伤病员要有医务人员护送,科学选择转送时机、方式,确保转送途中安全。被转送伤病员应符合下列标准: 1.经抢救生命体征相对平稳,需转送后方医院进一步治疗的; 2.超出战地医院救治条件的; 3.传染病人; 4.战地医院医生认为需要转送后方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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