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临震预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0日14:26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5月20日上午,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副司长车时接受中国地震信息网专访,谈汶川8.0级地震预报的相关问题。他表示,任何个人或团体有了地震预报意见后,都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车时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地震观测资料和研究成果,提出了短临地震预测意见,可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提出书面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是,不得向社会散布。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境)外提出地震预测意见。个人或团体对地震活动趋势的长期和中期预测研究成果除外,可以进行学术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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