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川籍务工者可无条件一次性领取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6日07:2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市将为四川地震重灾区户籍的在宁职工提取公积金开辟绿色通道,只要在南京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无论有没有买房,地震重灾区户籍的在宁职工均可一次性领取公积金,用于重建家园。

  根据此次出台的新规,凡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成都市、阿坝州、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雅安市及所属(市、区)的职工及配偶,可到该中心以及建设银行各承办网点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如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若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职工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的期限为今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明远介绍说,目前这批职工的总数还没有全部统计出,管理中心正在调查。他强调,只要是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以到该中心以及建设银行各承办网点申请提取。(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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