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对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6日09:37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5月26日电 (记者连振祥、谭飞) 《甘肃省地震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25日发布实施。办法规定,从5月25日起,甘肃将对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金和救济粮,以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据了解,甘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范围是:经省政府确定的地震受灾地区因灾造成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灾区因灾造成的新“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灾区受灾的原“三孤”人员。

  甘肃对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包括补助金和救济粮,标准为:因灾造成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天补助10元生活费和1斤成品粮;新“三孤”人员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助;原“三孤”人员生活补助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临时生活救助期限为3个月。

  甘肃省要求,各县要对临时救助政策公开、透明,对临时救助政策享受的条件、标准向社会公布,对已确定的享受人员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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